核心提示:
2009年我國經濟順利地從前低轉入后高,這和以四萬億元投資為重要內容的一攬子計劃,包括多個產業振興規劃,在實施結構性減稅的同時大力改進民生和社會保障,以及支持自主創新等,是密切相連的。
2009年前三季度GDP增長率為7.7%,并有望在四季度繼續上升。從各方面情況來看,目前經濟的回升主要還是依靠政府投資拉動。而現在,既然國民經濟已經進入企穩向好的局面,我們就應該騰出更多的精力,采取更積極的措施,加大調結構、轉方式、促改革的力度,把短期調控政策和中長期目標更好地結合起來。應當充分認識這一良好時機的彌足珍貴,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界都應更多地考慮抓住時機調整結構,促使我國經濟盡可能快地從粗放型轉為可持續的集約型狀態。
投資、消費和收入分配
都應與結構優化相呼應
已安排的政府四萬億元投資本身也是有優化結構作用的,它投向七大方面,包括基礎設施、災后重建、新農村建設、安居工程、生態保護、自主創新和科教文衛的硬件設施。所有這些事項,都是在經濟結構上推進優化的,并且四萬億元投資對消費也有拉動作用,項目投資會在40%左右的比重上轉為消費。
在4萬億元投資之外,調整內需結構則應注重合理促進消費,特別是提高低中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并通過社保體系建設消除社會成員消費方面的后顧之憂。實際上,為了刺激消費,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創新了一系列工作機制,如對務農農民的直補,對進城務工人員的勞動保護與工資按時發放,提高城鎮低保標準和退休人員退休費標準,推動新醫改、實行義務教育全免費、實施住房安居工程、推行農村新農合和基本養老保障等,以及以財政補貼助推家電、機動車下鄉。這些對于解除社會成員的后顧之憂和增加可用收入而增加即期消費,調動潛力增加農村消費等,都有很好的作用。
但與消費有關的還有一個更棘手的問題,就是收入分配機制改革和再分配調節。收入分配懸殊、利益配置不合理問題,包括不同階層的利益矛盾和“仇富心理”等問題,都需要高度關注。特別是,對于現在影響非常大的壟斷行業和國有大型壟斷企業憑借壟斷權力和國家特許權(往往是用“自然壟斷”、“國家需要”之名掩蓋過度壟斷之實),不合理地、過多地占有國民收入份額的問題,亟待克服既得利益障礙,通過配套改革措施加以認真解決。
產業結構優化
應注重運用經濟手段
回到產業角度的調結構事項上來,集中到一點就是淘汰落后、過剩產能和促進升級換代。這樣進行結構調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要更加強調和注重通過經濟手段來調節,如果只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的話,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作用會比較有限,副作用或實效難到位的情況也是比較明顯的。
實踐已反復證明,很多具體項目政府不一定能看得很準,往往政府只知道一個方向,比如說要節能降耗,到底什么樣的企業能在節能降耗中有競爭力、能夠站住腳,這要通過競爭才能知道。實際上,推進大量的結構優化事項,往往政府只需要給一個導向,再加上經濟手段(經濟杠桿)的規范化設計和運用,比如有一系列有針對性、體現產業政策和技術經濟政策的稅收或者支持補助的優惠措施,而后讓企業自己在競爭中形成優化配置,通過市場來進行優勝劣汰,就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稅制方面,要達到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結構的目的,需要充分利用資源稅、消費稅、環境稅的區別對待措施。為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無論是生產領域還是消費領域,資源要素的相對價格都應該上調,從而使各方面更加珍惜資源,節約使用初級產品,刺激各種主體千方百計地開發節能減耗的工藝、產品和技術。從長遠來看,這個經濟杠桿不但要用,而且要用好、用充分。
現在正是充分利用這些經濟杠桿的好時機。從宏觀環境來看,經濟從前低轉向后高,通貨緊縮壓力已經不存在,通貨膨脹壓力又還沒有現實形成,這種時候我們應該不失時機地推出資源稅稅負向上調整的改革。資源稅負的合理調整,最終也應該達到把一些過剩產能和落后企業淘汰出去的效果。
發展政策性融資至為重要
如小平同志所說,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我國的金融體系在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已獲得長足進步,但客觀評價,仍處于金融發展和金融深化的較低階段,要使金融體系的運作配合現實生活迫切需要的結構優化,還亟需進行一系列的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筆者一向認為,與市場經濟的總體架構一并考慮,便不能要求我國中央銀行調控下的商業性金融系統直接承擔過多的“區別對待”的結構調整責任,商業性金融系統中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是在央行的總量調控信號和相關的風險約束條件下,“錦上添花”式地去支持那些直接效益最明顯、而風險最有把握規避的項目和領域,客觀上這是一種以市場為基礎機制的資源配置優化,是一種企業利潤導向的公平競爭中商業金融只可以間接促進的結構優化。
至于融資事項上直接的區別對待、以優惠的利率和放貸條件“雪中送炭”式的支持(包括許多同志所談的“綠色金融”等),則主要屬于政策性金融的范疇,而政策性金融體系不論在成熟市場經濟的發展歷史中,還是在新興市場經濟追求“后來居上”的現代化趕超的當代生活中,實際上都是必須放在戰略層面來討論的。尤其對于我們中國實現“三步走”戰略,對于貫徹科學發展觀在戰略機遇期實現結構優化、方式轉變、可持續又好又快發展,至關重要。
08年以來,我們被一系列的事件觸動:發生了大地震,救災重建需要金融支持;在受到世界金融危機外部沖擊的情況下,中小企業“抗寒過冬”需要金融支持;在中央全會對于農村發展建設和改革問題有了系統性的指導意見之后,各方面都認識到需要進一步支持三農,農業、農村、農民的融資再次成為熱點和難點。我們可以看到,各家銀行和金融機構對這些事項的政治表態,和它們的運行機制之間,明顯地存在“兩張皮”:雖然表態都是非常明朗的,但后面沒有支撐它持續做這種事情的運行機理,資金運用的這種結構取向,完全不是商業金融內生的運行機理可以長久支撐的。
真正與之對位的,其實是我國必須在探索開拓中合理構建的政策性金融系統,和配上政策條件引致商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參加的政策性融資事項。運行的具體形式上,既包括專門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合理構建與運作,也包括以招投標方式選擇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某些政策性融資業務,特別是需要形成被支持對象(包括中小企業、農村和農業的項目等)與銀行、與政策性金融機構,以及與必須以財政資金和政策手段介入的財政部門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風險共擔下的有效風險控制與信用增級、綜合績效提高的“多贏”結果。這是一個涉及我國商業、政策金融體系全面改進的方興未艾的挑戰,是一個必須在中長期發展、改革、穩定中處理好的創新過程,但只有如此這般去努力,以金融支持結構優化(包括支持三農、支持中小企業、支持自主創新、支持節能降耗等),才能越做越實。
2009年前三季度GDP增長率為7.7%,并有望在四季度繼續上升。從各方面情況來看,目前經濟的回升主要還是依靠政府投資拉動。而現在,既然國民經濟已經進入企穩向好的局面,我們就應該騰出更多的精力,采取更積極的措施,加大調結構、轉方式、促改革的力度,把短期調控政策和中長期目標更好地結合起來。應當充分認識這一良好時機的彌足珍貴,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界都應更多地考慮抓住時機調整結構,促使我國經濟盡可能快地從粗放型轉為可持續的集約型狀態。
投資、消費和收入分配
都應與結構優化相呼應
已安排的政府四萬億元投資本身也是有優化結構作用的,它投向七大方面,包括基礎設施、災后重建、新農村建設、安居工程、生態保護、自主創新和科教文衛的硬件設施。所有這些事項,都是在經濟結構上推進優化的,并且四萬億元投資對消費也有拉動作用,項目投資會在40%左右的比重上轉為消費。
在4萬億元投資之外,調整內需結構則應注重合理促進消費,特別是提高低中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并通過社保體系建設消除社會成員消費方面的后顧之憂。實際上,為了刺激消費,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創新了一系列工作機制,如對務農農民的直補,對進城務工人員的勞動保護與工資按時發放,提高城鎮低保標準和退休人員退休費標準,推動新醫改、實行義務教育全免費、實施住房安居工程、推行農村新農合和基本養老保障等,以及以財政補貼助推家電、機動車下鄉。這些對于解除社會成員的后顧之憂和增加可用收入而增加即期消費,調動潛力增加農村消費等,都有很好的作用。
但與消費有關的還有一個更棘手的問題,就是收入分配機制改革和再分配調節。收入分配懸殊、利益配置不合理問題,包括不同階層的利益矛盾和“仇富心理”等問題,都需要高度關注。特別是,對于現在影響非常大的壟斷行業和國有大型壟斷企業憑借壟斷權力和國家特許權(往往是用“自然壟斷”、“國家需要”之名掩蓋過度壟斷之實),不合理地、過多地占有國民收入份額的問題,亟待克服既得利益障礙,通過配套改革措施加以認真解決。
產業結構優化
應注重運用經濟手段
回到產業角度的調結構事項上來,集中到一點就是淘汰落后、過剩產能和促進升級換代。這樣進行結構調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要更加強調和注重通過經濟手段來調節,如果只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的話,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作用會比較有限,副作用或實效難到位的情況也是比較明顯的。
實踐已反復證明,很多具體項目政府不一定能看得很準,往往政府只知道一個方向,比如說要節能降耗,到底什么樣的企業能在節能降耗中有競爭力、能夠站住腳,這要通過競爭才能知道。實際上,推進大量的結構優化事項,往往政府只需要給一個導向,再加上經濟手段(經濟杠桿)的規范化設計和運用,比如有一系列有針對性、體現產業政策和技術經濟政策的稅收或者支持補助的優惠措施,而后讓企業自己在競爭中形成優化配置,通過市場來進行優勝劣汰,就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稅制方面,要達到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結構的目的,需要充分利用資源稅、消費稅、環境稅的區別對待措施。為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無論是生產領域還是消費領域,資源要素的相對價格都應該上調,從而使各方面更加珍惜資源,節約使用初級產品,刺激各種主體千方百計地開發節能減耗的工藝、產品和技術。從長遠來看,這個經濟杠桿不但要用,而且要用好、用充分。
現在正是充分利用這些經濟杠桿的好時機。從宏觀環境來看,經濟從前低轉向后高,通貨緊縮壓力已經不存在,通貨膨脹壓力又還沒有現實形成,這種時候我們應該不失時機地推出資源稅稅負向上調整的改革。資源稅負的合理調整,最終也應該達到把一些過剩產能和落后企業淘汰出去的效果。
發展政策性融資至為重要
如小平同志所說,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我國的金融體系在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已獲得長足進步,但客觀評價,仍處于金融發展和金融深化的較低階段,要使金融體系的運作配合現實生活迫切需要的結構優化,還亟需進行一系列的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筆者一向認為,與市場經濟的總體架構一并考慮,便不能要求我國中央銀行調控下的商業性金融系統直接承擔過多的“區別對待”的結構調整責任,商業性金融系統中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是在央行的總量調控信號和相關的風險約束條件下,“錦上添花”式地去支持那些直接效益最明顯、而風險最有把握規避的項目和領域,客觀上這是一種以市場為基礎機制的資源配置優化,是一種企業利潤導向的公平競爭中商業金融只可以間接促進的結構優化。
至于融資事項上直接的區別對待、以優惠的利率和放貸條件“雪中送炭”式的支持(包括許多同志所談的“綠色金融”等),則主要屬于政策性金融的范疇,而政策性金融體系不論在成熟市場經濟的發展歷史中,還是在新興市場經濟追求“后來居上”的現代化趕超的當代生活中,實際上都是必須放在戰略層面來討論的。尤其對于我們中國實現“三步走”戰略,對于貫徹科學發展觀在戰略機遇期實現結構優化、方式轉變、可持續又好又快發展,至關重要。
08年以來,我們被一系列的事件觸動:發生了大地震,救災重建需要金融支持;在受到世界金融危機外部沖擊的情況下,中小企業“抗寒過冬”需要金融支持;在中央全會對于農村發展建設和改革問題有了系統性的指導意見之后,各方面都認識到需要進一步支持三農,農業、農村、農民的融資再次成為熱點和難點。我們可以看到,各家銀行和金融機構對這些事項的政治表態,和它們的運行機制之間,明顯地存在“兩張皮”:雖然表態都是非常明朗的,但后面沒有支撐它持續做這種事情的運行機理,資金運用的這種結構取向,完全不是商業金融內生的運行機理可以長久支撐的。
真正與之對位的,其實是我國必須在探索開拓中合理構建的政策性金融系統,和配上政策條件引致商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參加的政策性融資事項。運行的具體形式上,既包括專門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合理構建與運作,也包括以招投標方式選擇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某些政策性融資業務,特別是需要形成被支持對象(包括中小企業、農村和農業的項目等)與銀行、與政策性金融機構,以及與必須以財政資金和政策手段介入的財政部門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風險共擔下的有效風險控制與信用增級、綜合績效提高的“多贏”結果。這是一個涉及我國商業、政策金融體系全面改進的方興未艾的挑戰,是一個必須在中長期發展、改革、穩定中處理好的創新過程,但只有如此這般去努力,以金融支持結構優化(包括支持三農、支持中小企業、支持自主創新、支持節能降耗等),才能越做越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