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市工作不到位
省節能監察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本階段專項監察中暴露了不少問題。該負責人透露說,部分企業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尚待完善,或對政府政策不甚了解。例如,中山市兩家印染企業雖參加了專項培訓,但并未按要求開展淘汰落后機電設備自查工作,也無法提供機電設備臺賬;廣州某紡織漂染企業電機保有量較大,雖然對本企業在用電機做了詳細自查,并分批制定淘汰計劃,但由于不了解補貼政策,使得積極性不高。
此外,大部分地市并未將系統改造、提前淘汰納入此次工作范圍,但其也在我省政策鼓勵的范圍內。同時,部分地市對摸底調查、宣傳培訓、監督核查工作認識不到位,對注塑機伺服節能改造、電機系統節能改造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據某企業反映,今年以來,市、區兩級主管部門對電機能效提升政策的宣傳培訓和數據摸查等工作不到位,主管部門的主動性明顯不足。
該負責人表示,雖然部分企業對電機能效提升工作持較為積極態度,但受當地政策限制,其在如何開展改造及下一步工作計劃等方面仍持觀望態度。另外,受生產經營、采購、資金撥付等諸多因素影響,部分企業仍停留在簽訂合同環節,實際完成淘汰電機改造工作的企業數量偏少。另外,有部分企業認為政策實施期限較短,實際工作進度難以滿足要求。例如,省補貼期限為2015年,但廣州市配套補貼暫時只能延續到2014年底。
據了解,省質監局聯合省經信委已開展覆蓋本省全部三相異步電動機生產企業的專項核查,對仍然生產落后電機和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生產企業進行了查封和立案調查。但是,此次監察工作中發現部分淘汰落后電機型號仍然在市場上流通,或存在使用舊能效標識的情況。
拒不整改將被征收懲罰性電價
上述負責人告訴筆者,如果企業對現場監察發現的淘汰落后電機拒不整改,將被征收懲罰性電價。根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經信委印發的《廣東省電機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機節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通過專項監察,對仍在生產低效電機的企業、未按要求淘汰低效電機的使用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時限;對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達標的,視同超能耗限額標準低于30%執行懲罰性電價(加收0.05元/kWh),通報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并進行公開曝光。對無法提供在用電機基本信息相關證明材料的,視同未按要求淘汰低效電機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