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華陽光新能源公司總經理謝瀟拓則認為,氣象部門擁有的是信息所有權而不應該是開發權。他表示,在以往無論是建設光伏發電站還是風力發電站,都需要從氣象局查閱大量的歷年的氣象數據,其中包括光照度、濕度、雨季周期等,這些信息也需要填寫在項目的申請資料上,以往,只需要向氣象部門付一筆費用即可拿到,但數據多是殘缺不全,仍需企業自己花時間再進行探測。
江蘇一家大型光伏企業高管向記者表示,這個政策“來者不善”,此事背后,顯然是當地的氣象部門在暗中推動,這兩年,隨著風電、光伏發電的安裝熱潮,政府的各個部門都從中獲得了極大的收益,但基本上和氣象部門毫無關系,“在我們看來,就是該部門不甘心被排除在新能源熱潮之外,想增加財路,而對企業來說,又多了一個主管的部門,又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對于上述質疑,中國氣象局法規司人士回應稱,對風能太陽能開發進行審核,主要是基于國家安全的需要,一方面風電企業的布局可能會涉及軍事安全,另一方面目前很多企業的設備都來自國外進口,這些設備可能有某些設置,用來獲取我國氣象、氣候資源資料和數據。因此對于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的儀器設備資料,必須由氣象部門審核批準以后方可操作。
“氣象主管機構的審批和管理是對國家負責、對經濟社會發展負責,并非氣象部門想要什么樣的權力。”上述人士表示。
記者隨后聯系黑龍江氣象部門采訪,但對方表示現在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讓記者等待正式消息的發布。
針對外界質疑,6月20日,黑龍江省氣象局辦公室副主任馬緒清對外回應稱,《憲法》第9條規定,自然資源屬國家所有。氣候資源屬于自然資源,當然應歸全民所有。并且還強調氣候資源“國有化”并非行政審批擴權,并非尋租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