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發電調度經濟補償審核和取消水處理材料中的無煙煤、骨炭、二氧化鈦、聚丙烯、聚氯乙烯、碘樹脂、電解槽、電極產品衛生許可和取消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化學消油劑牌號、成分核準。
《決定》特別注明:取消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審批后,相關事項通過燃氣經營許可管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化學消油劑牌號、成分核準取消后,相關事項通過公布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化學消油劑牌號、成分名錄管理。
“項目審批的取消,是管理方式的改變。”中國石油大學天然氣領域研究專家劉毅軍說,之前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審批權在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取消后更強調市場化和企業化運行,打破了燃氣壟斷格局。從形式上來講,燃氣經營許可管理代替了項目審批,減少了行政干預,更多的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可以在市場化環境下參與競爭。
取消的初衷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決定》明確,凡可以采用事后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