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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一年,美國對華風電塔“雙反”一案迎來關鍵節點。
1月1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6名委員就中國和越南輸美應用級風電塔筒“雙反”案進行終裁表決性投票,結果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
“有2人認為從中國和越南進口的應用級風電塔筒實質性損害了美國產業,1人認為有實質性損害威脅,3人認為既沒有實質性損害也沒有實質性威脅。”該案的行業無損害抗辯代理律師楊晨向本報記者表示,“這樣的情況比較少見,但3比3的投票結果總比6比0強,這也是半年來進行無損害抗辯的成果。”
據楊晨介紹,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兩周內公布終裁結果,并于2月20日后公布裁決報告,判定存在損害威脅的可能性比較大。
在此之前,美國商務部已于去年12月做出終裁決定,向中國輸美風電塔筒征收44.99%至70.63%的反傾銷稅,以及21.86%至34.81%的反補貼稅。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終裁結果將構成整個案件審理的最后一環,或將促使雙反稅率征收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以風電塔筒為代表的中國風電制造業本已產能過剩,如今又遭遇貿易摩擦,真可謂雪上加霜。對此,涉案企業表示,將視情況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討說法,并開拓國內和國外新興市場,努力降低“雙反”的負面影響。
力爭公平結果
楊晨向本報記者介紹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終裁將對“雙反”案件“定性”。一般而言會產生三種結果,一種是判定無損害,案件至此結束,涉案中國企業將不被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自去年美國商務部初裁后交納的保證金也將被退回。目前來看,3∶3的投票結果使得此種結果出現的概率接近于零。
除此之外,剩下兩種結果可能出現。一是裁定存在實質性損害。基于此種情況,自去年初裁之后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裁前,中國輸美風電塔筒按照初裁結果繳納的反傾銷和反補貼保證金,不會被退回,將根據第一次年度行政復審的裁決結果轉化為“雙反”稅,多退少補。
二是裁定存在損害威脅。這意味著自去年初裁后至今輸美風電塔筒將不被征收“雙反”稅,此間交納的保證金也將在美國商務部發布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令后一段時間內被退回。
楊晨表示,自去年初裁結果出爐至今這段時間,中國對美風電塔筒出貨量較大,所以必須爭取判定為損害威脅。美國曾有過判例,在上述投票結果的情形下,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剛開始判定為實質性損害,被告方隨后上訴至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經法院審理,最后給予損害威脅的結論,從而減少了損失。
至于此案,中方也將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終裁結果以及后續公布的報告決定是否上訴至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畢竟有3位委員認為既無實質性損害也無損害威脅,再爭取一票即可實現逆轉。”楊晨稱。
天順風能(蘇州)股份有限公司是涉案金額較大的兩家中國企業之一。該公司營銷總經理兼監事會主席周建忠亦向本報記者表示,天順風能屆時將視情況或會聯合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等行業組織進行上訴。
周建忠認為美國商務部之前的裁定極不合理:“我們勞動力和鋼鐵價格低,產品成本及售價自然不高。另外,美國認為我們使用的鋼鐵都是由國企生產,必然獲取國家補貼,不僅武斷而且邏輯不通。”
對此,楊晨解釋說,在傾銷認定方面,由于美國不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會選擇替代國進行參考。而在補貼認定方面,美國的“游戲規則”則是凡從國企采購原材料進行生產都被視為獲得政府補貼,因此會選取外部基準價格,這一價格源自“公開可獲得數據”,其往往是涉案各方提供數據的平均值,既然是平均值自然就與中方提供的數據存在差距。
“更何況中國國內鋼鐵產能已經過剩,國內價格一路下行,和美國原告方提供的較高的外部基準比較起來,就更不占優勢了。”楊晨無奈地說。
暫停對美出口
“2011年,美國市場占我們總銷售額的30%。”周建忠表示,隨著美國商務部展開“雙反”調查并相繼做出初裁和終裁決定,天順風能逐漸縮減了輸美風電塔筒規模,并從2012年第四季度開始全面暫停對美出口,案件對公司的影響不言而喻。
懷有無奈之情的不只是天順風能一家,涉案案值最大的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同樣背負著巨大壓力。該公司鋼結構事業部副部長王德寶向本報記者表示,“肯定已經造成負面影響了。”
據了解,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80%的風電塔筒出口美國,僅在2011年1-10月,其出口金額就達8600萬美元。美國商務部的裁決結果意味著美國市場的大門基本關閉。
中國農業機械工業協會風能設備分會副秘書長呂青源表示,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天順風能(蘇州)股份有限公司是涉案案值最大的兩家企業,作為對美出口的主力軍,案件裁決將會對兩家企業產生直接影響。
但是,就整個產業而言,其影響則極為有限。據呂青源介紹,目前我國生產風電塔筒的企業約有100多家,主要集中在山東等省,產品至少70%以上內銷。楊晨向本報記者提供的數據也顯示,2012年涉案的幾家中國企業輸美風電塔筒總金額不過2億美元。
而彭博新能源財經風電分析師朱羽羽也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美國風電市場主要被通用電氣、維斯塔斯和西門子三家整機企業“壟斷”,這些企業擁有公司自己的塔筒生產線,或多個較固定的塔筒供應商,考慮到運輸成本等因素,不一定會集中選擇中國廠商。
盡管如此,呂青源和楊晨都擔心,此案會產生不良的示范效應。一方面,擔心歐洲等地區國家會效仿美國,也對風電塔筒進行“雙反”調查。另一方面,擔心“雙反”調查范圍由風電塔擴展至其他零部件甚至是整機。
不過,兩位人士均表示,目前其他地區國家跟風進行“雙反”的苗頭并不明顯。楊晨告訴本報記者,歐洲一些“熬冬”的風電零部件企業,正在積極尋找并物色中國買家紓困。
既然中美風電塔筒貿易規模如此之小,美國為何還要發起“雙反”調查呢?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和朱羽羽都認為,美國之所以拿風電塔筒這樣一個技術含量不高的產品說事并非針對個別塔筒企業,其深層次目的在于遏制中國風電這一新能源產業發展,背后有著政治乃至國家戰略層面的考量。
另一家涉案企業國電聯合動力技術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也表達了類似觀點。該公司副總經理孫黎翔向本報記者表示,美國主要擔心中國風電產業的崛起會削弱其在風電領域的優勢。
國內挖潛、海外掘金
1月1日,美國國會經投票決定,延長風能生產稅抵減法案(PTC)有效期1年。美國風電產業獲得繼續發展的救命稻草。據彭博新能源財經預測,受PTC支持,2013年美國將新增4至5吉瓦的裝機容量。但因“雙反”一案拖累以及高準入門檻掣肘,中國風電企業恐難有大作為。
美國市場大門掩緊,讓一些中國風電企業特別是塔筒制造企業不得不另謀出路,國內和新興市場成為關注的焦點。
日前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也提出,2013年國內實現新增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的目標,這無疑是個利好消息。“在經歷2012市場滑坡與低潮之后,今年或將迎來一波反彈。”呂青源表示,就現有制造產能及風電場建設速度而言,目標實現難度并不大。
不過,在朱羽羽看來,所謂新增裝機可能更多來自2012年延遲未開工的項目,實質性新增裝機容量可能只有16吉瓦左右。
孫黎翔亦認為,2013年國內市場總體將延續2012年的形勢,由于電網等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周期較長,“三北”地區電力消納特別是棄風限電等問題仍將難有很大改觀,該地市場擴容或將有限,“東進南下”仍是未來的趨勢。尤其是隨著低風速風機技術日臻成熟,安徽、湖北、湖南、貴州、云南等三、四類風區成為風電行業新一輪投資重點。
“國電聯合動力的觸角將隨著龍源電力風電開發的腳步伸向全國。”孫黎翔稱。
談及海外市場,孫黎翔表示,其重要性可能會逐年增強,但西歐市場因“游戲規則”復雜特別是門檻較高,風電制造企業進駐的速度將不會太快。
“逐風而動”的并非以國電聯合動力代表的整機企業,也包括天順風能這樣的大型零部件企業。“我們已經調整了戰略部署,尋找新的海外市場。”周建忠向本報介紹說,除了穩步推進以丹麥為龍頭的歐洲業務之外,天順風能在新興市場開拓方面亦有斬獲,近期已經陸續接到一些客戶訂單。至于國內市場,公司也早已布局了太倉、連云港、沈陽和包頭四個生產基地,既守候"三北",也劍指"東南"。
1月1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6名委員就中國和越南輸美應用級風電塔筒“雙反”案進行終裁表決性投票,結果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
“有2人認為從中國和越南進口的應用級風電塔筒實質性損害了美國產業,1人認為有實質性損害威脅,3人認為既沒有實質性損害也沒有實質性威脅。”該案的行業無損害抗辯代理律師楊晨向本報記者表示,“這樣的情況比較少見,但3比3的投票結果總比6比0強,這也是半年來進行無損害抗辯的成果。”
據楊晨介紹,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兩周內公布終裁結果,并于2月20日后公布裁決報告,判定存在損害威脅的可能性比較大。
在此之前,美國商務部已于去年12月做出終裁決定,向中國輸美風電塔筒征收44.99%至70.63%的反傾銷稅,以及21.86%至34.81%的反補貼稅。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終裁結果將構成整個案件審理的最后一環,或將促使雙反稅率征收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以風電塔筒為代表的中國風電制造業本已產能過剩,如今又遭遇貿易摩擦,真可謂雪上加霜。對此,涉案企業表示,將視情況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討說法,并開拓國內和國外新興市場,努力降低“雙反”的負面影響。
力爭公平結果
楊晨向本報記者介紹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終裁將對“雙反”案件“定性”。一般而言會產生三種結果,一種是判定無損害,案件至此結束,涉案中國企業將不被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自去年美國商務部初裁后交納的保證金也將被退回。目前來看,3∶3的投票結果使得此種結果出現的概率接近于零。
除此之外,剩下兩種結果可能出現。一是裁定存在實質性損害。基于此種情況,自去年初裁之后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裁前,中國輸美風電塔筒按照初裁結果繳納的反傾銷和反補貼保證金,不會被退回,將根據第一次年度行政復審的裁決結果轉化為“雙反”稅,多退少補。
二是裁定存在損害威脅。這意味著自去年初裁后至今輸美風電塔筒將不被征收“雙反”稅,此間交納的保證金也將在美國商務部發布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令后一段時間內被退回。
楊晨表示,自去年初裁結果出爐至今這段時間,中國對美風電塔筒出貨量較大,所以必須爭取判定為損害威脅。美國曾有過判例,在上述投票結果的情形下,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剛開始判定為實質性損害,被告方隨后上訴至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經法院審理,最后給予損害威脅的結論,從而減少了損失。
至于此案,中方也將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終裁結果以及后續公布的報告決定是否上訴至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畢竟有3位委員認為既無實質性損害也無損害威脅,再爭取一票即可實現逆轉。”楊晨稱。
天順風能(蘇州)股份有限公司是涉案金額較大的兩家中國企業之一。該公司營銷總經理兼監事會主席周建忠亦向本報記者表示,天順風能屆時將視情況或會聯合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等行業組織進行上訴。
周建忠認為美國商務部之前的裁定極不合理:“我們勞動力和鋼鐵價格低,產品成本及售價自然不高。另外,美國認為我們使用的鋼鐵都是由國企生產,必然獲取國家補貼,不僅武斷而且邏輯不通。”
對此,楊晨解釋說,在傾銷認定方面,由于美國不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會選擇替代國進行參考。而在補貼認定方面,美國的“游戲規則”則是凡從國企采購原材料進行生產都被視為獲得政府補貼,因此會選取外部基準價格,這一價格源自“公開可獲得數據”,其往往是涉案各方提供數據的平均值,既然是平均值自然就與中方提供的數據存在差距。
“更何況中國國內鋼鐵產能已經過剩,國內價格一路下行,和美國原告方提供的較高的外部基準比較起來,就更不占優勢了。”楊晨無奈地說。
暫停對美出口
“2011年,美國市場占我們總銷售額的30%。”周建忠表示,隨著美國商務部展開“雙反”調查并相繼做出初裁和終裁決定,天順風能逐漸縮減了輸美風電塔筒規模,并從2012年第四季度開始全面暫停對美出口,案件對公司的影響不言而喻。
懷有無奈之情的不只是天順風能一家,涉案案值最大的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同樣背負著巨大壓力。該公司鋼結構事業部副部長王德寶向本報記者表示,“肯定已經造成負面影響了。”
據了解,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80%的風電塔筒出口美國,僅在2011年1-10月,其出口金額就達8600萬美元。美國商務部的裁決結果意味著美國市場的大門基本關閉。
中國農業機械工業協會風能設備分會副秘書長呂青源表示,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天順風能(蘇州)股份有限公司是涉案案值最大的兩家企業,作為對美出口的主力軍,案件裁決將會對兩家企業產生直接影響。
但是,就整個產業而言,其影響則極為有限。據呂青源介紹,目前我國生產風電塔筒的企業約有100多家,主要集中在山東等省,產品至少70%以上內銷。楊晨向本報記者提供的數據也顯示,2012年涉案的幾家中國企業輸美風電塔筒總金額不過2億美元。
而彭博新能源財經風電分析師朱羽羽也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美國風電市場主要被通用電氣、維斯塔斯和西門子三家整機企業“壟斷”,這些企業擁有公司自己的塔筒生產線,或多個較固定的塔筒供應商,考慮到運輸成本等因素,不一定會集中選擇中國廠商。
盡管如此,呂青源和楊晨都擔心,此案會產生不良的示范效應。一方面,擔心歐洲等地區國家會效仿美國,也對風電塔筒進行“雙反”調查。另一方面,擔心“雙反”調查范圍由風電塔擴展至其他零部件甚至是整機。
不過,兩位人士均表示,目前其他地區國家跟風進行“雙反”的苗頭并不明顯。楊晨告訴本報記者,歐洲一些“熬冬”的風電零部件企業,正在積極尋找并物色中國買家紓困。
既然中美風電塔筒貿易規模如此之小,美國為何還要發起“雙反”調查呢?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和朱羽羽都認為,美國之所以拿風電塔筒這樣一個技術含量不高的產品說事并非針對個別塔筒企業,其深層次目的在于遏制中國風電這一新能源產業發展,背后有著政治乃至國家戰略層面的考量。
另一家涉案企業國電聯合動力技術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也表達了類似觀點。該公司副總經理孫黎翔向本報記者表示,美國主要擔心中國風電產業的崛起會削弱其在風電領域的優勢。
國內挖潛、海外掘金
1月1日,美國國會經投票決定,延長風能生產稅抵減法案(PTC)有效期1年。美國風電產業獲得繼續發展的救命稻草。據彭博新能源財經預測,受PTC支持,2013年美國將新增4至5吉瓦的裝機容量。但因“雙反”一案拖累以及高準入門檻掣肘,中國風電企業恐難有大作為。
美國市場大門掩緊,讓一些中國風電企業特別是塔筒制造企業不得不另謀出路,國內和新興市場成為關注的焦點。
日前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也提出,2013年國內實現新增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的目標,這無疑是個利好消息。“在經歷2012市場滑坡與低潮之后,今年或將迎來一波反彈。”呂青源表示,就現有制造產能及風電場建設速度而言,目標實現難度并不大。
不過,在朱羽羽看來,所謂新增裝機可能更多來自2012年延遲未開工的項目,實質性新增裝機容量可能只有16吉瓦左右。
孫黎翔亦認為,2013年國內市場總體將延續2012年的形勢,由于電網等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周期較長,“三北”地區電力消納特別是棄風限電等問題仍將難有很大改觀,該地市場擴容或將有限,“東進南下”仍是未來的趨勢。尤其是隨著低風速風機技術日臻成熟,安徽、湖北、湖南、貴州、云南等三、四類風區成為風電行業新一輪投資重點。
“國電聯合動力的觸角將隨著龍源電力風電開發的腳步伸向全國。”孫黎翔稱。
談及海外市場,孫黎翔表示,其重要性可能會逐年增強,但西歐市場因“游戲規則”復雜特別是門檻較高,風電制造企業進駐的速度將不會太快。
“逐風而動”的并非以國電聯合動力代表的整機企業,也包括天順風能這樣的大型零部件企業。“我們已經調整了戰略部署,尋找新的海外市場。”周建忠向本報介紹說,除了穩步推進以丹麥為龍頭的歐洲業務之外,天順風能在新興市場開拓方面亦有斬獲,近期已經陸續接到一些客戶訂單。至于國內市場,公司也早已布局了太倉、連云港、沈陽和包頭四個生產基地,既守候"三北",也劍指"東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