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能源需求及風電技術的不斷發展,風電利用逐步從內陸轉移到沿海地區,海上風電已是各國新能源發展中的重點項目,不過目前國內的海風利用暫處于相對滯后的地位。
城市的發展都是依水而建,現代城市也是如此,江河及沿海地區的經濟普遍高于其它地區。與之相應,這些地區的能源的消耗是非常劇烈的。為進一步緩解能源緊張的情況,我們正大力推動新能源的建設。
目前,我國的能源構成中,風電裝機總量已超過核電,現已是第三大能源。不過由于此前的風電場大多位于偏遠地區,當地能源消納能力有限加上部份技術方面的原因,造成棄風現像有逐步擴大的趨勢。現階段為順應新能源的發展形勢,海風利用逐步提上日程。
雖然現在已明確將推動海上風電發展,但是國內的海上風電發展卻頗為不順。早在2010年9月,國家能源局就組織了江蘇省鹽城市海域內4個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的招標,這是我國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總建設規模100萬kW。目前,因為各種原因,這4個項目遲遲未能開工。根據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海洋局共同頒布的《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海上風電項目核準后兩年內未開工建設的,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將收回項目開發權。
造成上述海風項目遲遲為開工的原因很大在于經濟效益不明顯。此外,成本過高、電價水平低、技術不成熟等都是重要原因。其中技術不成熟主要表現在,此前我國并沒有任何一款專門為海風開發而研制的風電機組,如果用傳統的陸上風機進行海風機的改造工程,在質量及可靠性上得不到保證。
不過,現在技術不成熟的情況,現在已經能得到改變。由山東自行研行的3MW海上組合式漂浮風電機組已經進入調試階段,一旦測試完成,將對于國內的海風發展提供充足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