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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日前下放部分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同時印發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兩個文件,旨在加大環評政府信息公開、強化環評事中事后監管。
環境保護部此次下放環評審批權限的建設項目共25項,主要是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包括能源項目7項:分布式燃氣發電項目、燃煤背壓熱電站項目、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風電站項目、國家規劃礦區內新增年生產能力120萬噸以下的煤炭開發項目、非跨境跨省(區市)天然氣輸氣管網項目、國家原油存儲設施項目;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設施項目。
同時,環境保護部將繼續嚴格跨區域流域、環境影響重大、敏感復雜建設項目的環評管理,保留這些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
這些項目既包括“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的燃煤火電、鋼鐵、電解鋁項目,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的核與輻射項目,對生態影響突出的水電項目等。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對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三公開”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規范了全國環保系統的環評信息的公開方式、范圍、內容。《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提出了加大環評監管的具體要求和措施。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堅決遏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建設項目,其中,電力、石化、化工、焦炭、礦山開發等可能造成較大環境影響或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原則上審批權限保持不變,不得層層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