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早在去年12月份,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之前,貴州省經信委就主持召開了省內的煤炭產運需協調會,并下發了2013年的貴州省內電煤指導計劃。
在一份貴州省經信委和能源局聯合下發的名為《關于下達2013年省內電煤指導性計劃的通知》中,記者發現,“2013年是我省電煤逐步市場化的過渡期,電煤供需還不具備完全依靠市場來調節的條件”的表述明確地寫在了通知中。
貴州省經信委電力協調處處長金必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13年貴州省電煤保障模式由“指令性計劃”轉為“指導性計劃”,政府部門只指導供需總量和框架,不再指導價格,由煤電雙方自主定價,但對遲遲無法達成一致的重點合同,有關部門將進行協調。對于國務院指導意見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煤電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干預”的要求,金必煌對本報記者解釋:“我們這個不叫干預,我們只是搭建一個平臺讓企業來談,我們下發的只是指導性計劃,不是強制性計劃。”電監會貴陽電監辦價格財務處處長沈軍則對本報記者表示,貴州今年的電煤供應情況較好,80%以上的電煤可以在省內解決,所以貴州沒有參與全國性的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
“目前貴州仍有將近800萬噸的電煤庫存,電煤供應不存在太大問題。”沈軍對記者說。
在記者拿到的一份貴州省內電煤指導性計劃的數據表單中,包括10家重點煤炭企業和各市地方煤炭企業在內的供煤單位2013年須安排電煤共計6700萬噸,對口貴州省內的18家重點電廠。
“我們還是堅持了貴州的傳統做法,給煤電雙方提供一個見面磋商的平臺,大家今年簽的都很輕松,基本都達成了協議。”金必煌對記者說。
據了解,貴州省自2007年整體放開電煤價格后,就不再指導電煤價格,企業與企業之間自主進行商業的談判定價,但政府在簽訂量上仍下發“指導性計劃”。
南方區域煤炭市場和北方區域煤炭市場有很多不同之處,貴州省煤炭市場更是獨具特性,對于這樣一個完全以中小煤礦為主的省份,市場情況比較復雜。
“我們是全國唯一一個由中小煤礦搞大(規模)的省,不適用完全的市場大框架,貴州和北方的情況完全不同,我們從來不和北方市場進行比較,比如環渤海煤炭市場的行情,對我們這個區域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和參照意義,我們只是參考一下,從某種意義上說甚至還不如進口煤對我們的影響大。”金必煌對記者說。
記者獲悉,按照貴州省經信委的要求,貴州省內重點電煤合同須于2013年春節前簽訂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