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辦高技[2012]1203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加快引導和推動我國物聯網產業發展,根據有關工作部署,2012年我委將組織實施物聯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專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目標
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以重點領域的物聯網應用示范為依托,著力突破制約我國物聯網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為物聯網規模化發展提供有效的產業支撐;制定基礎共性技術標準,完善物聯網標準體系,著力解決我國物聯網應用的互聯互通問題;依托已有基礎,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著力解決檢測認證和標識管理問題;加強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著力培育發展一批物聯網技術研發和產品設備制造優勢企業。
二、支持重點和要求
重點依托交通、公共安全、農業、林業、環保、家居、醫療、工業生產、電力、物流等10個領域我委已啟動的國家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統籌推進物聯網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標準體系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著力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完善產業鏈,為重點領域物聯網應用示范提供有效支撐。
(一)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
1、低成本、低功耗、微型化、高可靠性智能傳感終端。
一是專用及多用途感知設備,如:集成加速度/溫濕度/光感等傳感技術、RFID技術及定位技術的智能終端;基于環保監測、森林資源安全監管、油氣供應、糧食儲運監管、電網管理、食品質量安全監控等物聯網應用、并支持多種通信傳輸方式(如TD-SCDMA等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的遠程監控智能終端等。
二是傳感器件,如:精度在±0.02%以內的低成本壓力/應力光電傳感器、高靈敏度GMR/TMR磁性傳感器、CCD/CMOS圖像傳感器、精度在±0.2℃以內的數字溫度傳感器、精度在±3%以內的數字濕度傳感器、快速響應電化學氣體傳感器等通用傳感器,以及粉塵傳感器、PM2.5細粒子傳感器、磷化氫傳感器、煙霧傳感器等基于自主核心技術的專用傳感器。
三是用于傳感器/傳感終端的專用芯片,如:基于CMOS工藝、支持多協議處理單元、接收靈敏度優于 -70dBm且輸出功率大于23dBm的超高頻RFID讀寫設備芯片;基于CMOS工藝、激活靈敏度優于-14dBm、存儲器不小于2Kb且芯片面積不大于0.25mm2的超高頻RFID標簽芯片;基于CMOS工藝、接收靈敏度優于 -100dBm、輸出功率在-10~3dBm范圍、最大功耗為25mA且支持消耗電流小于5μA的低功耗監聽模式的微波頻段RFID標簽/讀寫器芯片;基于CMOS工藝的壓力/加速度/陀螺儀微機電系統專用芯片等。
2、智能儀表。集傳感器、微處理器、智能控制和通信技術為一體的智能化、網絡化儀器儀表等。
3、網絡傳輸設備。物物通信技術和傳感器網絡通信產品,如:自組織通信網絡、無線傳感網設備,基于TD-SCDMA技術的M2M通信模塊等。
4、信息處理產品。物聯網海量信息分析與處理、分布式文件系統、實時數據庫、智能視頻圖像處理、大規模并行計算、數據挖掘、可視化數據展現、智能決策控制以及基于物聯網感知層與傳感層間數據接入中間件(包括物聯網傳感節點標識定位、底層解析軟件)等。
(二)基礎共性技術標準研究制定
重點支持物聯網應用示范亟需的基礎共性技術國家標準的研究制定,包括:標識與解析、智能傳感器接口、中間件、信息安全、測試方法等。
(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1、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以現有第三方評測服務實驗室(平臺)為基礎,整合相關優勢資源,構建涵蓋物聯網標準與知識產權信息查詢、標準符合性驗證,及物聯網智能傳感終端、智能儀表等產品檢測與認證、解決方案測評等功能的物聯網公共服務平臺。
2、標識管理公共服務平臺。以提高物聯網標識管理和規劃能力,促進物聯網應用跨行業、跨平臺、規模化發展為目的,研究提出物聯網標識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強物聯網標識管理與服務系統建設,建立物聯網統一標識管理和公共服務平臺。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主管部門應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專項實施重點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和備案工作,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見附件一)并協調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環保、土地、規劃等相關建設條件。
(二)項目主管部門應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等)進行認真核實,并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三)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類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研發產品需面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啟動的國家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應用,重點支持與應用示范工程主管部門或牽頭實施單位簽訂合作協議的項目;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類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為行業內具有相應工作基礎的企事業單位;基礎共性技術標準研究項目,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牽頭實施申報。
(四)各單位應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項目實施能力,以及較好的資信等級;在制定建設方案時,嚴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積和投資規模。
(五)為加強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工作,本次專項繼續采取紙質材料申報和網上申報并行的組織實施方式。
請項目主管部門于2012年5月31日前,將項目的資金申請報告和有關附件、項目及項目單位基本情況表(見附件二)、項目的備案材料等一式兩份(同時須附各項目簡介及所有項目匯總表的電子文本)報送我委高技術產業司。
同時,請項目主管部門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系統http://ndrc.jhgl.org/xxcyh,履行相關網上申報手續。紙質材料申報和網上申報的截止時間相同,項目信息應完全一致,未履行網上申報手續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六)在項目主管部門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題詞:物聯網 專項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