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工信部日前聯合發布《國家物聯網發展及稀土產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宣布此前2012年11月發布的《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廢止。我們注意到,從2011年4月發布的最初版本的《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到修改后的《暫行辦法》,再到如今發布的《辦法》,不僅進一步完善了支持方式,更明確了支持方向和重點。那么,不管是支持方式還是應用重點,中國物聯網產業需要怎樣的國家補助呢?
整體推進、重點突破是補助原則
專家指出,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高度集成和綜合運用,是一個跨學科、跨領域、跨行業的綜合系統工程,因而專項資金政策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既有中央企業也有地方企業,既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既有大型骨干企業也有中小型企業,既涉及東部發達地區又涉及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因此,在我國物聯網發展的初期,國家層面的資金支持,更多的需要構建產業發展環境,打造項目應用的基礎,特別是要樹立創新示范的典型。在支持方式上,比較現實的做法就是“中央推著地方走,政府推著企業走”。從2011年、2012年的《暫行辦法》可以看到,在支持方式上,專項資金政策通過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辦法,以支持項目為主,同時注重發揮國家級物聯網示范區的帶動效應。
而隨著我國在物聯網標準方面全球話語權的增強,關鍵核心技術的突破,以及市場需求、應用環境的改善,物聯網產業在近幾年飛速壯大,國家補助則更多需要針對產業發展的薄弱環節,找準技術和應用突破的重點加以支持。為此,《辦法》明確,補助資金支持物聯網發展采用項目補助和定額補助方式,要求對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應用示范與推廣、標準究與制訂、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項目,采取項目補助方式,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對國家級物聯網創新示范區建設,采取定額補助方式。年度支持資金額度由財政部會商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并切塊分配示范區所在省(區、市),資金使用管理由地方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
可以看到,從《暫行辦法》到《辦法》,國家物聯網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遵循著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原則,也在進行著與時俱進的調整。
制造領銜、全面深化成應用趨勢
推進物聯網產業發展,技術是基礎,而應用是核心。把握了應用需求的動向,才能把國家補助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我國物聯網發展自2009年起步,2013年2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物聯網發展的指導意見,9月,印發了10個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從頂層設計、標準、技術、應用、產業、商業模式等方面整體推動物聯網發展工作。對物聯網的國家補助則從2011年財政部會同工信部設立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開始,到2013年累計安排物聯網專項資金15億元,年均5億元資金,支持了500多個項目。這些項目所涉及領域的變化,其實也反映了我國物聯網產業針對市場需求變化所作出的不斷調整。
2011年,專項資金5億元補助了近110個項目,主要包括智能傳感器、超高頻和微波RFID二維條碼識讀設備、M2M設備等方面,可以看出,更多的是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到了2012年,149個項目分享了5億元“蛋糕”,應用領域包括智能工業、智能農業、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醫療等,這與當年《暫行辦法》要求重點支持智能工業、智能農業、智能城市、智能電網等應用示范項目以及生產性服務業智能化應用示范項目等想呼應。2013年,約5億元專項資金投向了智能工業、智能農業、智能環保、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安防領域,相比2012年新增了環保、安防兩大領域,可見物聯網正在從工業、農業等基礎支柱產業,逐漸向更多的生產性服務業滲透,同時還重點支持經濟發展、社會管理等領域的物聯網系統研制,要求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物聯網技術發展水平,加快推動物聯網產業的培育和發展。
記者查看2014年專項資金包括的101個項目發現,智能交通、智能安防、智慧物流、智慧環保依然存在,新增了食品追溯、智慧制造、智慧城市等新的領域,包括車聯網、電梯安防、智能家居、智慧工廠、污染監控、健康醫療、智慧社區等新增的應用項目。這樣的變化又意味著什么呢?
目前,德國、美國正在推進以工業4.0為核心的物聯網龍頭應用,國內工業界也在考慮把物聯網引入工業生產中,利用它獨有的數據采集等優勢,打造高度自動化的生產模式。與國際上傳統產業與信息產業跨界融合的趨勢相輝映,我國也出現設備制造業與物聯網、互聯網融合,創新產品和服務新模式的現象。從新增的“智慧制造”領域項目,包括智慧工廠、車聯網、污染監控等,可以認為工業領域有望成為物聯網對實體經濟產生規模化和深度影響的第一重地。
與此同時,不僅當前發展比較好的領域應用將繼續深化,包括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能物流、智慧醫療等,面向社會管理、改善民生、公共安全等領域的物聯網應用也將得到進一步的重視和扶持。例如,家電行業借力物聯網技術,已經率先開展拓展價值空間并改善產品服務的模式探索。這種創新模式,不僅涉足智能家居領域和家居設備,還將催生融合物聯網元素的多種智能產品,如可穿戴設備、智能汽車設備、醫療健康設備、智能玩具等。
值得重視的是,在資金補助應用項目的同時,不能忽視信息服務平臺的建設,這決定了少數優秀的創新示范應用能否轉化為大規模的產業。從《暫行辦法》到《辦法》,在平臺建設方面,強調了平臺的“公共服務”屬性,把原先的“信息共享、綜合配套”功能明確為“信息服務”功能。在這一方面,電信運營企業和大型互聯網企業大有用武之地。據悉,工信部將支持電信運營、信息服務、系統集成等企業開展3~5個物聯網典型應用示范工程的運營和推廣,充分利用現有公共通信和網絡基礎設施開展物聯網應用服務,重視信息資源的智能分析和綜合利用,促進信息系統間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