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俄羅斯電力工業,形成了發電、輸電、配電、售電、調度、交易相互獨立的結構,分為基礎性部分和競爭性部分。但改革之后,電價上漲、新的寡頭壟斷等問題也陸續出現。
俄羅斯的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探索和實踐始于上世紀90年代。基于私有化的經濟制度,俄羅斯采取了對電力工業各環節進行拆分的改革模式,同時為了籌集資金,還對電力工業進行了私有化和股權多元化。
2008年7月,俄完成了電力工業的結構性重組。經過幾年的運行,俄羅斯已經基本建成批發競爭電力市場,形成了零售側競爭,但受到電價飆升等因素的制約,全面自由競爭的目標尚未完全實現。為了進一步提高電網效率和供電可靠性,俄羅斯政府于2013年成立俄羅斯電網公司,統一管理輸電網公司和配電網公司。
拆分形成的市場化
俄羅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證電力供應的持續、可靠、充裕;建立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吸引投資,提高電力行業效率,改進管理和服務,使公眾從改革中獲益;通過電力改革,促進俄羅斯整體經濟效率的提高,進而提升俄羅斯的國際競爭力。
1992年12月,俄羅斯成立了集發、輸、配、售電于一體的集團化國有控股電力公司——俄羅斯統一電力公司,這標志著俄羅斯電力改革的開始。俄羅斯統一電力公司控股、參股企業298家,營業范圍涵蓋發電、輸電、配電、售電、調度、研發、設計、建設、采購、輔助服務等電力行業的所有領域。
從1995年開始,俄羅斯進一步研究醞釀以推進競爭和電力領域私有化為目標的改革,但受1997年金融危機影響和國內政局不穩定影響而擱置。
2001年,俄羅斯總統普京決定成立電力工業改革小組,在充分聽取包括科學院、州政府、電力工業部、電力企業等不同利益方代表的意見后,俄羅斯政府發布了526號文件——“俄羅斯聯邦電力工業重組”,奠定了現在俄羅斯電力工業構架的基礎。該文件要求俄羅斯統一電力公司放棄壟斷地位,將下屬電廠重組為發電公司并出售;開放電力市場,吸引國內外私人投資;發展競爭機制,自由定價;國家只保留對電網和調度的控制。
在526號文件的基礎上,2002年10月,俄羅斯政府向議會提交了包括《電力法》在內的一攬子電力改革方案,將改革的各項目標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2003年,俄羅斯通過了《電力法》,電力改革正式啟動。《電力法》將2008年7月1日確定為電力改革的結束期限,同時規定電力市場開放設3年的過渡期,也就是從2011年起,電力行業全面實現市場化。
2008年7月1日,俄羅斯統一電力公司正式停止運營,通過拆分與重組,在發電、輸電、配電、調度、交易和檢修等環節都成立了獨立股份公司。改革后的俄羅斯電力工業,形成了發電、輸電、配電、售電、調度、交易相互獨立的結構,分為基礎性部分和競爭性部分。
基礎性部分包括聯邦電網公司、跨區配電網公司、統一系統調度中心和交易系統管理公司(市場運營機構),這四家公司均由俄聯邦政府控股。競爭性部分包括核電公司、水電發電公司、6家火電批發公司(OGK)、14家地區發電公司(TGK)、其他獨立發電公司、售電公司、檢修公司等。其中,核電和水電發電公司由俄聯邦政府控股,火電批發公司和地區發電公司已完成了私有化改革,分別由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E.ON、Enel等國內外企業控股。除此之外,遠東地區和一些邊遠地區仍保留發、配、售一體化的電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