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可再生能源起步早、規模大、企業多、產業鏈齊全的省份,江蘇當下在這一領域的企業正面。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實施,2009年首次修改。發展新興產業,調整能源結構,積極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發電是這一法規的主要目的之一,并提出了國家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不過,據本報記者了解,江蘇省政府在向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匯報時表示,由于當下國外市場增速放緩,國內需求不足,可再生能源發電產業亟需更高層次的統籌協調。而《可再生能源法》,尤其是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仍有進一步修改的必要。
江蘇方面向全國人大反映,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有利于產業的發展,但實際執行中并未很好遵守市場經濟規律,特別是“發電并網非常難協調。”江蘇在2009-2011年共獲批27個金太陽工程,目前基本全部建設完成,但上網的項目為個位數并網價格低、手續多、審批時間長是主要問題所在。
“從事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制造的高科技企業很多,可以說市場競爭是很充分,但問題是,內需市場根本沒有啟動,也就是說,發的電沒辦法到達消費者。”江蘇國信集團旗下一家生物質能發電廠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
以風能而言,截至2012年底,江蘇風電整機生產企業共銷售風機2156兆瓦,實現銷售收入70億元,凸顯出其相關產業的高度發達。但是,連云港市一家風電設備企業副總告訴記者,“在政府的推動下,風電機組制造生產領域競爭激烈,銷售價格下跌超過40%,利潤接近0。”
而在太陽能發電生產領域,江蘇組件電池產量約11吉瓦,約占全國1/2、全世界1/3。盡管中國國內光伏市場啟動了部分示范工程項目,但截至2012年,累計安裝量僅為7吉瓦。
至于生物質能發電更是虧損嚴重。至2012年底,江蘇共有15家生物質能發電廠在運營,已建成裝機容量37.2萬千瓦。事實上,自建成投產以來15家企業就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平均虧損超過1000萬元,最大虧損金額近3000萬元。
有金融業人士向本報透露,江蘇每家生物質電廠銀行貸款超過2億元,負債率大于70%。目前,江蘇省生物質能發電企業多為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