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機構,中電聯,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電建、中國能建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工程質量監督是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政府部門實施行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多年來,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質監機構和電力企業共同努力下,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成效顯著,保障了電力工程建設質量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隨著政府機構改革的深化與推進,為了更好地履行監管職責,國家能源局決定進一步完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規范監督行為,形成國家能源局歸口管理、派出機構屬地監管、質監機構獨立監督、電力企業積極支持的工作機制。為做好工作銜接,現就近期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職責
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依法開展質監工作。當前,原有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保持不變,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中心站、華能中心站、核電中心站要繼續履行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中心站職責。各單位要創造條件,保證質監工作正常開展。凡因機構弱化或工作不到位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二、加強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國家能源局負責全國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的歸口管理,指導質監總站工作。總站受國家能源局委托承擔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技術性、服務性工作,擬定相關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指導各中心站業務工作,負責國家試驗示范工程和跨區重大電力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參與電力工程竣工驗收和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完成國家能源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指導中心站工作。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質監計劃管理,確保質監工作不缺項、不漏項;要結合實情,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質監機構年度與階段性工作計劃、受理的質監工程項目情況以及擬出具的電力工程質監報告均應及時報備能源監管機構。
三、確保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全面覆蓋
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規范要求,按照獨立、規范、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監督電力工程質量。質監機構要強化監督執法,提高服務意識,確保監督范圍內申請的電力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百分之百全覆蓋;各電力企業要進一步提高工作自覺性,國家核準的電力工程項目,要同步申請質量監督并主動做好相關配合工作,確保質量監督百分之百全覆蓋。質監工作結束后,質監機構要按規定出具質監報告并加蓋質監機構印章;未按規定核準的電力工程項目,質監機構不得接受其質監申請。
四、加強電力工程質量監督信息管理
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實施月報告制度,質監機構要定期向能源監管機構報告當月工程申請受理、工程進度、監督檢查、整改落實等情況。總站要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盡快實現電力工程質量監督信息管理自動化。自發文之日起,凡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核準(審批)的電力工程項目,由工程建設單位向總站提出質量監督注冊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核準(審批)的電力工程項目,由工程建設單位向當地中心站提出質量監督注冊申請,并由中心站定期報備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