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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廣州市工商局委托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對在廣州市流通領域銷售的節能燈(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LED球泡燈商品質量進行了抽樣檢驗。結果顯示,26款樣品被判定為監督總體不合格,MLSLED球泡燈(暖白)、尚進LED球泡燈(節能型6W)、索日2U電子節能燈菊系列(超亮)等標稱品牌商品榜上有名。
節能燈共抽取了15家生產企業生產的16款樣品,經檢驗,5款樣品所檢項目未發現不合格,11款樣品被判定為監督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68.75%。有2款商品的標志沒有標注電流信息,不符合標準要求。有2款商品的機械強度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有2款商品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不符合要求。有11款商品的能效標識不符合CEL-005實施規則要求。有1款商品諧波電流限值不符合標準要求。
LED球泡燈共抽取了18家生產企業生產的30款樣品,經檢驗,15款樣品所檢項目未發現不合格,15款樣品被判定為監督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50%。有12款商品的標志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有7款商品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不符合要求。有2款商品的機械強度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廣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規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