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兩頭、監管中間”應是電改基本路徑
“輸配分開本質上不能打破壟斷。”日前,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咨詢中心主任曾鳴在英大傳媒和華北電力大學聯合舉辦的“能源大講堂”活動上表示,“實踐證明,我國電力體制改革應該堅持‘輸配電網、調度一體化’的模式。”
為何堅持輸配一體化?
一方面,曾鳴認為輸配一體化管理是電網科學高效發展的體制保障。他說,輸電和配電具有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特性,是典型的自然壟斷業務。電網由一個企業提供輸電和配電業務不僅能夠最大程度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率,同時也能夠減少重復建設與資源浪費,降低整個社會的成本,并滿足電能消費的合理需求。“隨著電網智能化的發展,輸配電網功能進一步融合,不應再用‘輸配電網’的概念人為地將‘電網’整體性割裂。”
據介紹,從國際經驗來看,大部分國家都保持電網一體化管理。例如,歐盟40%的國家的電網由一個集團公司統一管理;美國2/3的電網仍為垂直一體化公司所有;3/4的發展中國家和轉型國家保持電網一體化管理;俄羅斯2008年改革實施輸配分開,2012年重新合并。
另一方面,“電網和調度一體化是電力系統安全的體制保障。”曾鳴表示,“調度是電網運行控制的中樞。電力發、輸、用瞬時完成的特性和電力系統的復雜性,決定了調度與電網具有內生的、統一的、密不可分的關系,調度與電網一體化是電網安全防線的最根本保障。”在應對特大自然災害時,調度與電網一體化也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這在近年來接連應對嚴重冰災、特大震災的實踐中得到了充分體現和驗證。
另外,“從國際實踐經驗來看,調度與電網分離、責任主體分散,是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曾鳴說。例如2006年歐洲“11˙4”大停電;2012年印度大停電。
如何實現“放開兩頭,監管中間”?
為實現“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的電力市場化改革基本路徑,曾鳴建議:
一是全面放開發電企業與用戶的直接交易。曾鳴表示:“不能只有大用戶才可以放開。應該允許全部用戶與發電企業根據自身意愿和需求,通過協商、集中撮合或統一出清等方式確定成交電量和價格,從而實現發電側經濟上網、用戶側競價購電。”對于沒有意愿參與交易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作為默認供電商,按照政府批復價格從發電企業購電,并按照國家核準的目錄電價向用戶售電,保障電力普遍服務。隨著市場化交易的發展成熟,可逐步減少政府計劃分配電量,擴大市場競爭電量空間。
二是構建電網適應性平臺。依托電網企業天然的業務優勢,構建統一的電網適應性平臺。據曾鳴介紹,該平臺由電網企業負責組織管理,主要功能包括電網公平接入、輸配電、調度運行、安全校核、交易組織等。通過統一開放的電網適應性平臺,可以將用戶與發電企業進行交易實際操作中需要解決的交易分解、安全校核、調度執行、偏差電量處理、輔助服務、輸電阻塞和公平競爭等問題統籌考慮。“這樣可以提高交易執行率,減少協調成本,有利于市場交易的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他說。
三是建立合理的輸配電價機制。保持現行輸配電價空間不變,試點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比國家核定的電價降多少,試點用戶的銷售電價同步等額降低多少。“這樣既維系了交叉補貼保障民生格局,又實現了直接交易。”曾鳴強調,未來隨著用戶選擇權放開,按照成本加收益方式逐步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機制。
四是分階段逐步推進改革。“在當前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的基礎上,先選擇在1-2個省份開展試點工作。”曾鳴說,通過試點摸索經驗,逐步建立完善相關機制,以及操作實施辦法等配套政策。“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全面放開發電企業和用戶選擇權,構建能夠同時實現發電側和售電側競爭、充分發揮電網一體化管理優勢的全國電力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