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13年是承前啟后的一年!笆濉庇媱澬羞M的中點站,新一屆政府履新,也是經濟增長方式備受考驗的一年。前幾年快速發展中的遺留下的種種弊端在2013年一一暴露,各方利益矛盾也在經濟環境放緩的形勢下被逐漸放大。細心品酌,昔日曾為同一目標共同奮進的雙方此時卻充斥著利益博弈與協調。PK ,一直發生于擂臺之上的動作,轉眼已深入電力設備。2014年伊始,《電力系統裝備》在進行2013年年度盤點時關注到這一新變化與趨勢,我們就此總結出期間發生的各種PK戰,它們分別是市場之手 PK 政府之手,質保金:風電設備制造商 PK 開發商,電纜企業并購 PK 自謀生計,鉛酸蓄電池:國家監管 PK 無序發展,光伏補貼新政 PK 金太陽,鋁 PK 銅, 一次設備 PK 二次設備,光伏企業 PK “雙反”。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PK戰并沒有因為2013年的結束而終結,相反,這或許是個開始,新一年人們或許會將看到更多的PK戰。
市場之手PK政府之手
若要說2013年最重要的新聞,在《電力系統裝備》記者看來莫過于國家審批權下放。這件事雖然發生在5月的普通一天,卻無疑會對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的能源領域改革產生重大的影響。而由此衍生出的關于能源領域“市場的手”和“政府的手”的PK,著實引發了市場不小的討論。
人們至今仍清晰地記得李克強總理在履新后的首次記者會上的承諾:“現在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還有1700多項,本屆政府下決心要再削減三分之一以上”。而且,他清醒地認識到了此項改革的艱巨性,“這是削權,是自我革命,會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覺,但這是發展的需要。我們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言出必行,說到做到,決不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輕,更不能搞變相游戲!
此后,長期被冠以神秘色彩的能源領域,也因為本輪政府職能改革向市場揭開了面紗。在新一屆政府履新的兩個月后,國家能源局發布公告稱,取消和下放涉及能源領域行政審批權事項共計12項,其中包括備注關注的風電站投資、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購電試點、電力市場份額核定等領域。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劉勝軍曾評論認為,審批權下放的關鍵不是取消的數量,而是質量(即“含金量”)。如果“三分之一”主要涉及的是邊緣性的、次要的甚至過時的審批,那就失去了改革的本意,變成了表面文章。
一年的實踐對照來看,這一輪政府職能改革并未引發上述擔心,能源領域改革招招對癥下藥。事實上其引發的電力能源領域的深層改革在2014年還在繼續,比如在新疆,從2014年1月1日起當地發改委就將涉及到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的審批下放到當地發改委,其他地方亦出臺相關政策。
有市場分析用國家能源局“2013年能源簡政放權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來形容。確實這一年在歷經了國家機構改革、權利重組后,再加之受“劉鐵男事件”的負面影響,各方對能源領域期待已久的改革呼聲較為高漲,而全新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進一步釋放了改革紅利,無疑為能源領域帶來諸多“正能量”,引來了外界的一致贊許。
然而也有分析認為,簡政放權雖然好處頗多,但行政審批也不能“一放了之”。如何抓好取消下放審批事項落實,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亂”,需要認真對待。若“風電4.95現象”再頻頻出現,那么電網接入會繼續成為我國電力發展的頑疾。在2013年記者的采訪中,亦有多名電力能源領域的專家和研究員向記者表達了他們的擔心:上述 “4.95現象”、甚至地方政府因政治考慮可能會出現無作為的現象,這些能左右當地源領域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無一不令人擔心。
但是無論如何,人們需要看清:如今的“穩增長”再也不能沿用過去投資驅動的模式,上馬大項目、大工程來刺激經濟的方式而產生的巨大的負作用和社會成本已導致了許多扭曲性的激勵,產能過剩最為嚴重的太陽能產業,卻正是過去幾年各級政府扶持力度最大的領域。不能再讓曾經的那些“事故”重演,已成為必然之舉。
因此,行政改革這條路必須要走,且要最大范圍地發揮“政府之手”與“市場之手”的協同效應,讓市場出現切切實實的改變。
質保金:風電設備制造商PK開發商
當中國的風電產業的發展從盲目至理性,良性的善后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截止2012年底,我國累積安裝風電機組5.38萬臺,其中在2010年左右安裝的占了很大的比例,在安裝高峰的3年后的今天,這些風機已經或即將面臨出質保驗收。由于出質保驗收通過后,業主將向整機廠商支付數額龐大的尾款,并且運行維護責任也將由整機廠商轉移到業主,于是有關質保金問題的爭論由此而出。
一般而言,質保金可占到風機銷售價格的5%~10%,這筆資金對目前的風電設備制造商來說意味著什么?我們不妨以華銳風電為例,根據其發布的財報,2013年前三季度,華銳風電實現營業收入201億元,若按質保金10%的比例計算,即為20億元。該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凈利潤虧損6.99億元,20億元的質保金若按照6%的貸款利率計算,每年財務成本就在1.2億元。而這就意味著質保金的財務成本高達其虧損總額的17%。由此不難看出,質保金對于目前并不景氣的風電設備制造商來說,已是十分沉重的負擔,能否按期收回質保金似乎成為風電企業能否良性發展的一大關鍵。
然而現實的問題卻是設備制造商與開發商并沒有就質量問題達成統一的共識。例如:如果一臺風機100天內壞了4次,但每天都能及時修好,那么這臺風機在100天內的可利用率是96%;但如果一臺風機100天只壞了1次,但是由于配件原因,10天內才修好,其可利用率只能達到90%。因此,簡單通過可利用率這一指標,無法判定一臺風電機組的可靠性。
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認為,前幾年是開發商著急買風機,后幾年是整機商著急賣風機,再加上風電機組系統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