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專家說,電力系統具有自然的“壟斷性”,這個說法不準確,應該說,電力系統具有天然的統籌管控性。統籌管控為的是實現兩個目標安全和經濟,再進一步講還有“高質”,即高的電能質量。壟斷是經濟學范疇的負面概念,統籌管控是電力系統調度和運營范疇的概念。
統籌管控的目的是達到安全和經濟運營的目標。電廠和電網就像我們的頭和軀體,是不能分開的。“廠網分開”這四個字好像很簡潔,但欠準確。準確地說應該是“廠網分營,統一調度”,前四個字和后四個字應并提,缺一不可,這是由電力系統本身的屬性決定的,廠網真的分開那就沒有電力系統了。“廠網分開”實質上是經營管理分開,但還是要強調統一調度,否則就會影響電力系統的安全和經濟運行。
對于電力改革,就我的知識范疇講,我不同意把包括發電廠、電網以及用戶在內的不可分割的電力大系統人為加以肢解,那樣就不成系統了。電力系統的改革不是把一個大的系統切分成小的系統。為什么改革?革者,新也,是要改得更好。安全經濟雙趨優才是電力系統改革的目標。電力系統就像人一樣,是一個動態的活體,不能人為地隨意切分,否則就會出現問題。必須有統一的大電力系統的規模,在這個規模下,實現安全和經濟的優化調度和控制。人為地將電力系統切成若干小系統,不利于統一調度和管理,很可能會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目標的實現,到頭來于國于民不利。改革的落腳點應是建立安全和經濟雙優運營的電力系統,必須建立分層分級統一的調控系統。
美國曾強調電力市場化運行,大電力系統由若干個相互獨立的電力公司組成,運行中各獨立公司之間只能依靠合同和協議條文行事。試想,在重大緊急事故發生時怎么可能形成實時的科學的統一調度?談何保證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性?這是美國電力系統存在的缺乏統一事故處理和控制能力的弊端,我們還要去照搬照學嗎?
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應繼續堅持以改革促發展的方針,認真總結我國以往電力改革實踐經驗,心明眼亮地把握國際電力改革趨勢,從我國電力工業發展的實際出發,科學地完善改革戰略,走中國特色的電力可持續發展之路。
我國長期以來發展建設大電網,強調統籌管控,建立了五級管控體制。最大的好處是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能源資源,使整個系統存在達到優化的可能。要用發展的眼光,將電力體制改革向前多看幾步,找準目標,電力改革才能最終利國利民。
從電力系統科學上講,我并不十分支持輸配分開的觀點。從發展趨勢上看,配電網會在未來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雙趨優的運營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比如,非電企業的余熱發電問題。把這些余熱盡可能地利用起來,能產生巨大的節能減排效益。再如,分散風電、屋頂光伏、微電網、電動汽車,以及從“需求響應”到需求智能管控等,這些技術多是發生在配電網中的。
這樣的新型技術多了以后,配電網和配電網中的用戶就會成為電力系統實現安全經濟運行和平衡電力系統峰谷差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重要作用會越來越強地顯現出來。如果輸配分開,對于我們統籌利用和優化調控這種面廣量巨的新能源和新用戶策略的實施是不利的。如果不能統一優化調度配網,電力系統將失去很大一部分對需求側能量的控制力,就很難說有利于電力系統的經濟運行。
我建議政府應該多聽各方面專家的意見。包括電力系統專家和經濟管理學專家的意見。在充分聽取、分析了這些意見后,我認為總能找出一個比較科學合理的改革途徑,找出一個有遠見的、可持續的、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改革方案。
市場化只是手段,而且不是萬能的手段,更不是最終目的。我相信,有明確目標的改革,不是為改變而改變的改革,帶來的將是有中國特色的高安全、高效益的電力系統,國家和百姓將會從中得到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