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頂層設計,統籌發展
在國家層面進行科學規劃和組織保障。建議由國家物聯網產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共同制定全國物聯網產業區域布局規劃,從多個方面對全國主要區域、省區市、重點園區進行分析評價,了解把握物聯網產業發展情況,科學引導物聯網產業的區域布局。
同時,統籌區域的發展。加強區域、省域物聯網產業發展的宏觀銜接,由國家或省主管部門牽頭,科學編制物聯網產業規劃,設立準入標準,協調產業布局與區域分工,避免重復建設與惡性競爭。
(二)區域分工,特色發展
在區域分工的基礎上,明確各地區產業發展定位與目標,并結合本地區的產業特色,推進科研院所、風險投資與金融機構、企業研發中心、孵化器、中介公司等優勢資源向重點區域集聚,實現優勢資源集聚。通過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探索各具地方特色的產業發展模式,走特色化的發展道路,以此在各地建立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競爭力強的物聯網產業集群。
(三)軟硬結合,集群發展
提升園區軟硬環境。加強知識產權、研究開發、中試中測、應用轉化等一系列公共平臺的建設,建立完善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產業聯盟,從專業服務和集群發展角度提高園區的競爭力。圍繞龍頭企業和技術輸出重點機構,組織企業提供配套和轉化服務,形成一批專業化、高成長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