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布了《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將2015年光伏裝機目標定為20GW,并需要建立完善光伏發電補貼機制。統籌考慮光伏電站、電網公司和調度電源的利益,對為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運營而進行的投資。
2012,國內光伏企業普遍陷入困難。中國光伏產業聯盟指出,2013年,各方應充分認識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戰略價值和重要意義。切實在國家能源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總體部署中予以統籌考慮,提升太陽能光伏產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地位,確保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
同樣是2012年,我國發布了《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將2015年光伏裝機目標定為20GW,并提出如果分布式發電推廣較為順利,裝機目標量可達40GW以上。預計2013年,全球新增光伏裝機容量達到35GW以上,其中歐美市場約占全球的40-50%,中美日將貢獻近45%的新增市場裝機量。樂觀情況下,我國新增裝機量將達到8-10GW,同比增長122%,市場將呈現集中與分布式發電并進,大型光伏電站主要集中于西北部地區,分布式電站主要集中于東南部地區。
在此次行業危機當中,雖然國家政策所上述一樣,不斷調整國內光伏發展策略,但這只是一個治標的方法,歸根結底是要改變當前國內光伏產業發展模式,進一步規范行業發展,具體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首先,從國家層面應加強組織管理,做好頂層設計。市場啟動應與產業規范相結合,與節能減排、擴大內需、環境改善相結合,嚴防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和保護主義。明確各有關部委的產業管理分工,建立多部委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從各個層面協調解決產業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其次,規范產業、設置行業門檻成發展主要路徑。通過提高光伏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完善檢測認證水平等手段,加快實施一些強制性標準,卡掉部分落后產能,可考慮樹立一批光伏優質產品,通過認證的產品在國內應用市場和出口中優先安排推廣。
另外,正確引導產業轉移,引導企業到市場發展前景較好的歐美國家或制造成本較低的東南亞地區建廠或并購也至關重要。實施全球產業布局,讓產品充分靠近終端市場和規避國際貿易壁壘。鼓勵大型國有資本進入光伏企業,依靠國有資本進行大規模整合重組,以達到規范市場和調整產業結構的目的。
與引同時,當前國家應加強政策引導,促進行業縮短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
首先,制定以"培養光伏應用市場和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為目標的中長期規劃,從法律上規定和細化可再生電力采購比例和重點用途。
其次,鼓勵民用上網。借鑒國外經驗,逐步啟動和實施真正意義的"光伏屋頂計劃",確立光伏發電在全國電力能源結構中的地位。
第三,建立專項扶持資金,在金融財稅等環節實施費用減免政策。如目前國內電費中抽出專用資金補貼到光伏產業中;貧困地區發展光伏用電,政府補貼一部分,企業支持一部分,以成本價支持等。
第四,借鑒發達國家普通建筑必須要有光伏產品的經驗,在發達地區實施公共設施、政府建筑必須采用太陽能的剛性政策。
第五,扶持上游高純度硅原材料產業,降低光伏電池成本,進而加快光伏并網電站成本的降低和應用推廣。
建立完善光伏發電補貼機制。統籌考慮光伏電站、電網公司和調度電源的利益,對為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運營而進行的投資,包括電網和調峰電源的建設等,給予一定額度的稅收抵免。考慮實施強約束機制,推進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每年交易一定比例的光伏發電量,發電集團配套一定容量的調度電源。除了需要強調電網企業的公共責任和社會責任外,還需要在光伏發電的電價政策中,適當考慮電網企業的利益。
其次,加大國內光伏應用規模,啟動國內多樣化光伏市場,加快出臺分區電價,并適時調整,電價的制定應體現鼓勵分布式發電和自發自用的原則,大力推動分布式電站和大型光伏電站建設。同時,應加快落實國務院第204次常務會議精神,將太陽能產品納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通過初始投資補貼方式,推進其走入千家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