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如今開展的可再生能源業務,日本大林組公司旗下從事發電業務的大林清潔能源公司社長入矢桂史郎言道:“投資標準與其他業務一樣。因為這不是為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而開展的業務。”
正是這句話,讓記者感覺到了到今年7月迎來實行一周年的日本可再生能源發電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所帶來的標志性變化。
大林組欲將可再生能源發電業務作為繼建筑、土木及不動產開發之后的第四大主要業務,以實現收益基礎的多樣化。當然還有其他目的,那就是作為總承包商獲得更多大規模太陽能發電站(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設施)的EPC(設計、采購及施工)等訂單。然而最重要的,還是在于發電本身已可以作為一項業務成立。
截至6月底,大林組已在日本各地設立了16座發電站,輸出功率高達85兆瓦(兆為100萬)。有的發電站是利用該公司自有的閑置土地,有的是通過租借土地的方式運營。從1年設置16座這一數字,可以看出大林組成為“發電運營商”的決心。
在實行FIT的第一年投入運轉的只有開發周期最短的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但入矢社長透露:“還在準備開展生物質發電和風力發電業務。”
大林清潔能源運營的櫪木縣真岡市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設施。今年2月投入運轉。輸出功率為1.4兆瓦。
文章開頭所述的入矢社長的發言,在FIT實行之前,從未從發電運營商那里聽到過。以前對從事可再生能源業務的發電運營商進行采訪時,可以說每次都必定會聽到“為了日本的能源”這樣的發言。“盡管利潤率較低,但意義非凡,因此一定要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業務”,正是這樣的想法推動企業在沒有實行FIT的情況下涉足艱難的發電業務。
FIT實行后,使得可再生能源發電業務也理所當然地成為“為盈利而經營”的業務。目前對FIT的評價或許是毀譽參半。不過,無論是在提高日本能源自給率、還是振興新產業方面,產生這一變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給地方帶來的經濟效益高達1000億~2000億日元
其證據就是市場規模。日本資源能源廳新能源對策課課長村上敬亮透露:“FIT制度實行僅一年的時間,市場規模就達到約1萬億日元。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實現了產業化。”
這一年來,發電業務變身成“盈利業務”主要有三個因素。第一個當然是FIT的存在。在長達20年的時間里,所發電力以可獲收益的固定價格被收購,使得可再生能源發電成為一項運營商可獲得穩定收益的業務。
第二點是節稅。日本政府配合FIT實行了“綠色投資減稅”措施,允許在當年一次性折舊購買太陽能電池的全部費用。政府批準當年一次性折舊實屬例外。最初,只是作為FIT開始實行時的特例,預定于2013年3月底結束,但隨后延長到了2015年3月底。這是因為FIT將制度開始實行的3年定義為“加速度期間”。為一舉帶動停滯不前的市場,在3年里內準備了各種優惠條件。
第三點是不動產對策。日本各地有很多閑置土地。對于土地所有者而言,盡管沒有合適用途,但仍需支付固定資產稅,而用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即可消除這一煩惱。即便自己不開展發電業務,僅租借給發電運營商,所獲得的租金收入也十分可喜。如今是“支付了固定資產稅后還能賺一點”。
1萬億日元的市場規模具體而言,太陽能電池板為5000億日元,剩余的5000億日元為功率調節器等外設及設備安裝工程等。
太陽能電池板、電源調節器及儀表等設備一直處于缺貨狀態。雖然提出了FIT申請,但尚未投入運轉的項目非常多,據稱其中多數是在等待設備到貨(有些是代理商完成FIT申請后準備直接出售的開發項目)。
太陽能電池廠商在清空了庫存后,應該會松一口氣。從事電源調節器及儀表業務的廠商也因生意興隆而十分活躍。有些廠商將新涉足用于固定架臺及電池板的金屬配件等各種領域。
電氣工程及土木工程也給地方帶來了經濟效益。資源能源廳的村上課長稱:“流入地方的資金高達1000億~2000億日元。”對于在民主黨政權下因公共工程日益減少而深陷困境的地方運營商來說,這簡直是一場“及時雨”。
今后的焦點是風力發電
雖然市場規模轉眼之間擴大到了1萬億日元,但今后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設施的建設速度很難達到FIT第一年度以上的水平。太陽能電池廠商及電源調節器廠商不因缺貨而增產也是出于這個原因。
今后,電力收購價格也會越來越低。不過,太陽能發電設施建設應該不會因此而突然停止。通過不斷積累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的施工經驗等,今后也有可能以接近目前的速度繼續進行建設。
太陽能電池廠商已開始摸索下一步措施。日本Solar Frontier公司7月23日發布了厚度僅為原產品三分之二的住宅太陽能電池新產品。這一舉措反映出,該公司雖然在百瓦級太陽能設施業務方面銷售業績良好,但也在考慮:“必須趁現在就針對住宅用途產品采取措施。”
今后的焦點將轉移到可再生能源的核心——風力發電會增加多少這一點上。如果加上發電量多、發電成本低廉的大型風力發電,將大大有助于提高日本的能源自給率。
如果將風力發電也作為一項產業加以培育,市場規模應該會超越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部件數量多達1萬~2萬個的風車與太陽能電池相比,產業基礎也相當廣大。
目前,收購價格的設定及采用量主要是針對太陽能電池而言,在這樣的情況下判斷FIT成敗與否還為時尚早。在今后幾年里,看看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業務是否穩定下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