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市場,都總在上演著“幾家歡樂幾家愁”的老劇本——有人彈冠相慶,有人愁眉難展。
正在力推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亦未例外。
近期,諸多資金正在積極布局包括分布式在內的國內光伏發電市場,以央企國企風頭最勁。無論規模還是密集度,都呈暴發態勢。
但同時,也有“先吃螃蟹者”正在力圖退出。
昨日悶熱,與A、C兩位均在光伏行業干了差不多二十年的老總啤酒宵夜。其中,A總正打算“策略性”退出光伏制造業,并有一數兆瓦屋頂電站希望找到接盤者。
問及詳情,該屋頂電站乃“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而屋頂下的業主,也正是其欲賣出的光伏制造企業。
A總的難題,由此產生。
該屋頂電站在做可研時,系按照該建筑所使用電價的性質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來界定和計算收益率與投資回報周期的。該建筑為工廠廠房,因此該屋頂電站所發電力自用部分的收益,由當地工業用電價格加上財政補貼價格組成,“余電上網”部分則按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加財政補貼執行。
按此前坊間傳言來看,財政補貼的度電價格不會超過0.45元/度(為敘述方便,本文假設這一電價已確定)。
于是,該屋頂電站的收益便出現了兩種極端情況。
第一種:假設當地工業電價為1元/度,而該屋頂下企業能與屋頂電站同等保持二十年的生命,且能全額消納掉屋頂電站所發電力,則該屋頂收益為:1元/度(當地工業電價)+0.45元/度(財政補貼)﹦1.45元/度。
第二種:該屋頂下企業停產,或完全不再使用屋頂光伏電站所發電力,該電站所發電力就只能全部上網,假設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為0.35元/度,則該則該屋頂收益為:0.35元/度(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0.45元/度(財政補貼)﹦0.8元/度。
兩者收益,相差近一倍。
A總的屋頂電站,就正面臨著第二種情況。他自己已不打算繼續生產,想賣掉屋頂下的光伏制造企業。因此,至少在現階段,該屋頂電站所發電力就只能全部上網,其收益將大打折扣。
在C總看來,A總的難題,也正是國內分布式政策的漏洞所在。
C總認為,鼓勵自發自用,無疑有利于減輕財政負擔,使得同等財政投入能夠推動更多的光伏應用。但是,按照建筑用電價格來人為劃分市場的做法,也實際上在限制著分布式光伏更大規模的發展。
“無論哪類屋頂,光伏系統的投資成本都是差不多的,但如今卻‘同命不同價’,許多適合投建光伏電站的屋頂就沒有積極性了。”
當然,在實際運行中,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更有可能遭遇的情形是,屋頂下的企業運行一段時間后破產,或一直停產,或換一家新的企業。
而這,將給屋頂光伏電站的投資回報增加更多的不確定性。
由于諸多不確定性,A總所投資的屋頂光伏電站的投資收益變得難以精算,因此其不虧本轉手賣掉的計劃,或并不容易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