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長時間的談判后,多數中國光伏企業不必再繳納高達47.6%的反傾銷稅了。歐盟委員會8月2日正式批準了中歐雙方就光伏產品達成的“價格承諾”協議,該協議于8月6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
94家承諾企業可免征反傾銷稅
根據歐委會發布的公告,從8月6日起,94家承諾企業按照“價格承諾”協議要求對歐盟出口硅片、電池、組件可免征反傾銷稅。未承諾企業對歐盟出口上述產品將被征收47.6%(非承諾的應訴企業)或67.9%(非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該“價格承諾”的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
另外,按照程序,歐盟還將在今年12月6日決定是否接受將此次價格協議作為此案件的終裁結果。
對于這個友好解決方案,業內人士均認為,此結果得到了28個成員國的一致支持,是中歐光伏“雙贏”的最佳方案。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8月5日也表示,上述決定意味著歐盟內部關于妥善解決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方案的相關程序已經完成。希望中國光伏企業珍惜談判成果,有效執行“價格承諾”協議,維護光伏產品良好的出口秩序。
“過去的懲罰性關稅,意味著出口歐盟窗口關閉,新達成的和解緩和了這個情況,有助于消化中國巨大的光伏產能。”卓創光伏分析師王曉坤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這次談判助推本身已經出現危機的中國光伏企業整合轉型,向著更健康的方向發展。同時也將改善產品結構,增加產品附加值。目前中國光伏產品結構極為不合理,國內高附加值、高轉化率的光伏產品還主要依靠進口,國內企業更多的是生產低端的光伏產品。
“這次談判結果非常理想,體現出我國的綜合經濟實力在不斷提高,國際地位在不斷增強。”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說,這次談判結果首先將促使光伏產業結構調整,其次將加強光伏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
談判結果影響如何還有待觀察
據了解,該“價格承諾”協議設定了每年出口歐洲的中國光伏產品限額,超出限額的中國光伏產品還需要交納47.6%的反傾銷稅。沒有參與簽訂的中國光伏企業,將向歐盟繳納高達47.6%的反傾銷稅。
本報記者采訪發現,有些企業認為這次談判結果并不理想。“價格或許可以談判到更低”。
目前, 協議的關鍵內容——承諾價格和出口配額均沒有公布。
“業內一直傳言中方最低承諾價格為 0.56歐元/瓦和出口歐盟的太陽能電池板不超過7GW。但是還沒有得到商務部官方回應。”王曉坤表示。
“之所以一直沒有公開最低限價和出口年限額的具體數字,就是怕人為操控市場價格。”孟憲淦說,根據征收關稅的條文,是不是能夠達到雙方規定的7GW,還有待觀察。歐盟只是和我國簽訂了貿易協定,和別的很多國家都沒有簽署協議,像馬來西亞等光伏企業的產品是沒有價格承諾的,如果他們降價,相比之下國內光伏企業的競爭力就弱不少。這次談判結果如何還不好說,還需要再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