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等政策仍存在一定問題,“一刀切”的價格政策不利于光伏發電大規模應用。
“部分領域上網電價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光伏發電采用全國統一標桿上網電價。”報告說:“有地方反映,各地光照條件不同,投資回報差別較大,‘一刀切’的價格政策不利于光伏發電大規模應用。同時,有的企業反映,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年限不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部分電價補貼政策沒有確定,海上風電上網電價也未出臺,企業難以核算投資回報。小水電上網電價長期偏低,影響了其健康發展。”
報告指出,電價附加和補貼機制有待健全。按照現有的電價附加標準和征收率,所籌集的資金已不能滿足補貼需要。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力度也有待加強。
報告還指出,可再生能源發展缺乏統一協調機制。有些地方反映可再生能源發展涉及部門多,相關部分職能交叉,沒有統一協調、統一推進、統一監管的工作協調機制。同時,還存在相關政策配合不夠,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大而不強,技術瓶頸有待解決等問題。
報告建議健全價格政策,根據科技進步和成本變化,考慮可再生能源生態環境效益,及時制定和調整各類可再生能源上網標桿電價。加快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研究制定海上風電價格政策。同時進一步完善補貼政策,建立電價附加征收標準調整機制,及時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努力做到應收盡收。系統研究可再生能源相關稅收政策,綜合考慮地方、電網和發電企業利益。
另外,報告認為,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仍存在地方和國家規劃銜接不夠、電網規劃與可再生能源規劃脫節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