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通知,決定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進一步完善脫硝等環保電價政策;同時還出臺了調整和完善光伏發電價格及補貼政策文件。
鼓勵煤電企業脫硝除塵改造
國家發改委決定,在保持現有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情況下,主要利用電煤價格下降騰出的電價空間,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脫硝電價標準,新增除塵電價,以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燃煤發電企業進行脫硝、除塵改造,改善大氣質量。
通知明確,自今年9月25日起,將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之外的其他用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5分錢;將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分錢;對煙塵排放濃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點地區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發電企業實行每千瓦時0.2分錢的電價補償。
國家發改委表示,此次價格調整,一方面通過適當優化電價結構,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提高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除塵的積極性,促進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現行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不增加用電企業和居民負擔,有利于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據悉,目前國家發改委要求各地研究提出具體的電價調整方案,此舉也引發了市場對于煤電價格即將聯動的猜測。對此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由各地提出具體電價調整方案,是因為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和脫硝、除塵電價標準需主要通過降低燃煤電廠上網電價來實現,而各地水電和火電的結構不同,電煤價格漲跌情況不同,燃煤電廠脫硝、除塵改造進度也不相同,需要各省價格主管部門結合當地情況進行測算,提出具體的實施方案。這次調整屬于電價結構調整,不是煤電價格聯動。
光伏最高電價將執行20年
基于當前光伏產業的發展現狀,通知明確提出,我國將對光伏電站實行分區域的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條件和建設成本,將全國分為三類資源區,分別執行每千瓦時0.9元、0.95元、1元的電價標準。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按照發電量進行電價補貼的政策,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
此外,通知還特別明確了相關配套規定。包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自發自用電量免收隨電價征收的各類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統備用容量費和其他相關并網服務費;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和電量補貼標準;明確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及補貼的執行期限原則上為20年。
國家發改委指出,分區標桿上網電價政策適用于今年9月1日后備案(核準),以及9月1日前備案(核準)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運的光伏電站項目;電價補貼標準適用于除享受中央財政投資補貼之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國家將根據光伏發電規模、成本等變化,逐步調減電價和補貼標準,以促進科技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