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終點,實則起點。
在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后,相關新政陸續出臺。在業內的期盼中,發改委終于發布了電價補貼標準。這一超出此前市場預估的補貼標準,對行業的利好可以預見。
不過,對于光伏電站投資者而言,資金以及收益率,卻仍然是兩個無法繞開的問題。
根據一些機構的測算,“十二五”末完成35GW裝機容量需要的初始資金約為3500億元。即便拋除一些項目的法定啟動資金后,每年融資缺口仍將高達600億元。
而在收益率方面,如若拋除融資成本后,地面電站以及分布式光伏中的居民屋頂項目,最終收益率都將因此大打折扣,基本上與同期銀行存款的水平相差無幾。
顯然,對于光伏電站而言,指望通過融資來解決資金問題者,并非理想的投資者。其理想的投資者應該是擁有閑置資金者或是一些具有穩定、持續用電需求的工商業企業。
如何吸引更多的社會投資者進入光伏終端應用領域,而不是像目前這樣的圈內人的“自娛自樂”,應該引起各界的關注與重視。
這其中,對于吸引個人投資者而言,盡快打通包括信托、私募等可以吸引個人投資者進入的融資通道,必不可少。
此外,此次出臺的電價補貼方案中,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光伏電站上網電價或分布式光伏發電電價補貼標準,或是另一個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對于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上網電價而言,既需要防范一些地方通過提高上網電價進行利益輸送以及干擾市場秩序的行為,同時更要防范可能出現低價中標的惡性競爭。
“自發自用”的尷尬
由于滯后的產業管理及能源管理等諸多體制原因,造成目前的分布式政策體系仍給人支離破碎之感,或將在市場實際執行中遭遇漏洞百出的境地。
接連兩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定調,以及包括電價在內的一系列配套執行細則的紛紛出臺,顯示出國內光伏發電應用市場以分布式為主的推廣策略,正在逐漸清晰。
基于光伏發電的技術特點,分布式的利用模式無疑具有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同時也更有利于調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這一清潔能源的推廣。
因此,這無疑是光伏行業的真正利好。
但是,就已經出臺的政策及配套執行細則來看,管理層希望從容、有節制地逐漸啟動國內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的意圖也相當明顯。這對急欲市場消納產能的光伏制造業而言,短期或并非實質性利好。
而在市場人士看來,由于滯后的產業管理及能源管理等諸多體制原因,造成目前的分布式政策體系仍給人支離破碎之感,或將在市場實際執行中遭遇漏洞百出的境地。
同一項目的兩種極端情況
前些日子,一位從事光伏行業近二十年的企業老總告訴記者,正在尋找買家接手其剛剛建成并網的一個約4兆瓦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
據介紹,該項目正是按照“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投建的分布式光伏電站。而屋頂下的業主,也就是這個分布式光伏電站未來的“消費者”,則是該光伏企業的一個組件工廠,亦正欲賣出。
這位光伏企業老總的難題,由此產生。
該屋頂電站在做可行性研究報告時,系按照該建筑所用電價的性質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來界定和計算收益率及其投資回報周期的。而該建筑為工廠廠房,因此該屋頂電站所發電力自用部分的收益,由當地工業用電價格加上財政補貼價格組成,“余電上網”部分則按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加財政補貼執行。
8月底,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的分布式光伏發電財政補貼價格為0.42元/度。假設當地工業電價為1元/度、脫硫煤標桿電價為0.35元/度。則該屋頂電站的未來收益,便有可能出現兩種較為極端的情況。
其一,假設該屋頂下企業能與屋頂電站同等保持二十年的壽命,且能全額消納掉屋頂光伏電站所發電力,則該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收益為:1元/度(當地工業電價)+0.42元/度(財政補貼)﹦1.42元/度。
其二,該屋頂下的企業停產或賣出,即完全不再使用屋頂光伏電站所發電力,其所發電力就只能全部上網,則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收益為:0.35元/度(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0.42元/度(財政補貼)﹦0.77元/度。
兩者收益,相差近一倍。
上述那位想要賣掉屋頂光伏電站的企業老總,就正面臨著第二種投資收益的極端情況。其工廠已完全停產,正尋找買家接手。因此,至少在新的業主介入之前,該屋頂電站所發電力就只能全部上網,其投資收益正遭遇著第二種極端情況。
而對新業主而言,上述難題,同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