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出現區域空氣重污染Ⅱ級響應時,公務車強制停駛15%;若遇I級響應,停駛比例加大到30%。昨日,醞釀已久的《珠江三角洲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預案》)在廣東省環保廳網站公布,并征求珠三角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成員等單位意見。據悉,書面意見將于本月15日反饋省環保廳。
有環保專家表示,之所以先在珠三角制定《預案》,一是因為珠三角去年開始已率先按新國標監測發布空氣質量,二是全省空氣污染最重的區域仍是集中在珠三角,“預案也是按照提醒、建議、強制性減排三方面,針對污染貢獻的大小、集中程度進行不同強度的控制,最為嚴格的I級響應的強制性措施對應的是嚴重污染的狀況,而自去年3月8日珠三角公布空氣質量以來,尚未出現過如此嚴重的污染。”
省長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今年初,我國中東部出現大范圍霧霾天氣,環保部緊急發布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質量檢測預警工作,制定應急預案。
大半年后,珠三角的大氣重污染預案終于浮出水面。省環保廳介紹,珠三角地區是我國典型的城市群區域之一,伴隨經濟的超常規發展,區域內大氣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該預案是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與省直部門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地級以上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重大活動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共同組成珠江三角洲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預案》介紹,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體系由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各地級以上市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機構和專家咨詢組組成。其中,省人民政府牽頭成立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珠江三角洲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該領導小組下設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組長為省長,副組長為分管副省長、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環境保護廳廳長、省氣象局局長。成員包括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氣象局等19個單位分管負責人。
《預案》提出,大氣重污染發生時,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等級,按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大氣重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
重污染分重度與嚴重兩級
根據《預案》的污染分級,城市和區域的大氣重污染均分為重度污染和嚴重污染兩級。
城市重度污染,是指按照國家規范,城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城市嚴重污染,城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300。當3個及以上城市同時出現重度污染時,為區域重度污染;當3個及以上城市同時出現嚴重污染,為區域嚴重污染。
按區域大氣重污染的發展趨勢、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預警等級劃分為區域Ⅱ級預警和區域I級預警,預警顏色對應為橙色和紅色。
Ⅱ級預警是指,當出現區域重度污染且氣象預報未來48小時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時,啟動區域Ⅱ級預警;I級預警是指,當出現區域嚴重污染時且氣象預報未來48小時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啟動區域I級預警。
《預案》要求,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收集到的信息對大氣重污染進行預判,啟動城市相應預警,并及時將本轄區大氣重污染預警信息上報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管理辦公室。
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地市大氣重污染的預警信息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對空氣質量及氣象條件進行污染潛勢分析,預判已經達到大氣重污染預警啟動條件時,經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按預警級別發布預警。根據未來48小時空氣質量預測及氣象條件分析,可以解除預警信息的,經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宣布解除預警。
區域Ⅱ級響應停駛15%公車
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南方日報記者留意到,強制措施主要針對高排放車輛、燃煤電廠、工業鍋爐、建筑工地等城市污染的主要來源。
區域Ⅱ級響應時,健康防護措施包括,在區域內主要媒體發布健康防護警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等。
Ⅱ級響應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則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包括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Ⅱ級響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則為:在實施黃標車限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黃標車查處力度;嚴格控制公務車輛使用,片區內的持非綠標的公務車全部停駛,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帶頭停駛公務車15%。增加清掃保潔作業1次以上;土石方施工工地減少土方開挖規模;停止建筑拆除工程。禁止露天直接焚燒樹葉、垃圾等廢棄物;嚴格控制城市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嚴禁明火燒烤。
當區域響應升級到I級時,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將進一步“升級”——各燃煤發電企業(熱電聯產企業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實施分階段輪流限制發電,首先限制未上脫硝設施機組,已上脫硝機組要保證滿負荷運行,并使用應急備用優質煤。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將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對沒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煤煙型)、工業鍋爐,一律責令停產治理。
I級響應強制措施還包括,嚴格控制公務車輛使用,片區內的持非綠標的公務車全部停駛,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帶頭停駛公務車30%;對未劃定高排放車、貨車限行區域的片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該片區人口較密集區域實行臨時高排放車、貨車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該片區行駛。
此外,建筑、市政及拆遷等建筑工地室外作業一律立即停工,部分重點工礦企業立即采取臨時限產限排措施;各類施工現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應100%覆蓋,裸露場地要保持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