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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本周二,德國內閣通過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核心內容是削減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主要機制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固定上網電價制度。該法實行14年來,可再生能源所占比率從200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25%。領域提高功效的技術越來越與美國拉開距離;再生能源的存儲技術也沒有突破,而這可能直接威脅能源轉型目標的實現。
在此背景下,有專家呼吁廢除可再生能源法。但新的黑紅執政聯盟只愿在現有基礎上改革,改革方案沒也有糾正上面提及的所有偏差。據此,可再生能源今后的發展規模將得到控制,目標是到2025年在總電量中所占比例達到最高45%,2035年不超過60%。固定上網電價降低10%到20%,并強化市場機制。自行發電的企業仍不需繳納附加費。此外,德國政府還與歐盟就給與能源密集型企業的優惠待遇達成妥協。總之,改革后的EEG不會降低電價,只能控制電價的漲幅。
德國政府將對可再生能源法的改革視為能源轉型成功與否的關鍵。2011年,聯盟黨和自民黨組成的中間偏右政府在福島核事故影響之下做出在2022年之前徹底退出核能的決定。可以說,EEG以及由此產生的對可再生能源的推動力給默克爾做出這一大膽決斷提供了底氣,但是可再生能源法也越來越成為實現高效、低碳經濟模式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