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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官方網站近日發布通知,對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提出明確要求,各地政府網站上要設置專門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欄目,公開發布重點污染源8類信息。
據悉,環保部在印發《關于加強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同時,還發布了《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第一批)》。
關于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的原則是“誰獲取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應按照這一原則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通知》同時對需要公開的內容進行了細化,按照《通知》要求,需要公開重點污染源基本情況、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征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8大類31小項。
同時,環保部嚴格信息公開時限,規范信息公開方式,要求以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設置專門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欄目,“對于少數縣級環保部門建設網站確有困難的,其轄區內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應由上一級環保部門負責發布,也可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環保部表示,這樣要求的目的是,規范和加強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保障社會各方面依法獲取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的權益,將排污企業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引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明確內部分工,細化工作職責,加強責任考核,上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指導。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從今年9月開始按照“依法規范、公平公正、及時全面、客觀真實、便于查詢”的原則,認真做好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