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布權力清單,可以約束權力,明晰責任,然后提高效率。沒有權力清單,老板就可能朝令夕改,高管就可能任人唯親,主管就可能陽奉陰違,員工就可能做和尚撞鐘。
有人會說,企業的權力清單,就是員工的崗位責任制度。也對,我們可以把它簡稱為崗位職責。不對的是,很多企業制定的崗位職責流于形式,有相當一部分企業是從網上復制而來,籠籠統統,毫無個性,毫無針對性。生產燈具的工廠的總經理職責居然與美容店店長的職責一模一樣;賣場的營銷總監職責居然與藥廠推銷員的職責毫無二致……都是些場面話,或套話空話。看上去挺像一回事,仔細一琢磨,盡是些廢話。而只有企業自己為自己量身定制的權力清單,才是企業核心價值觀的反應,企業核心文化的體現。
對于員工來說,企業的權力清單應該有些什么樣的內容?很簡單,兩個字:機會。工作的機會,學習的機會,提高的機會,發展的機會。除此之外,企業不應突發奇想越俎代庖,比如學習,筆者在深圳時,曾親眼所見某初具規模的照明企業請來“培訓大師”給員工們講《弟子規》!眾所周知,《弟子規》是一本兒童讀物,是用來給十歲以前的孩童啟蒙的,是些諸如父母叫喚要趕緊答應父母交代的事要馬上去辦(“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之類的待人接物最起碼的注意事項。請“大師”用兒童讀物來培訓員工,這是權力的荒唐。員工要的是什么樣的學習?技能。掌握了技能,他們才能提高和發展。這是企業的義務,也是企業權力的應有之義。
企業的權力清單應該由制度來決定,而不是由老板隨心所欲。而且,企業的權力清單一經制定,便必須公開,使權力透明于眾目睽睽之下,此時,圍觀之下的權力一定是充滿了正能量。企業的招人、選人、育人、用人、留人,張三晉職,李四加薪,趙二楞子被開除……所有的理由,清單都已羅列明白。如果不是權力清單說了算,而是老板心血來潮或主管一時興起,權力便會替潛規則作倀,其企業文化便岌岌可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