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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權內情,都抱以極大興趣,甚至連美國政府都無法分清,這家總部位于中國深圳的全球化公司,到底是如華為所言的屬于全體員工,還是存在其他更大的不為人知的內幕。,該文還提到,“經過十年的連續增發,華為虛擬股的總規模已達到驚人的98.61億股”,這一數據為2011年財年后的數據。
就目前來看,《金融時報》此次其實并未在實質上披露華為的股權結構,管中窺豹最終也就是窺見一斑而已。
同時,《金融時報》這篇文章中,引用了BDA中國公司的董事長的觀點,表示華為回應批評者的最佳辦法是公開上市,而這對于當前的華為而言,這個建議幾乎算得上“毫無價值”,因為這和任正非在多個場合表達的邏輯,南轅北轍。
此外,從2005年開始,在《金融時報》多年來關于華為的文章中,這位名為鄧肯.克拉克(Duncan Clark)的BDA中國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幾乎每篇文章中都會出現,并且總是唯一具名的第三方人士。
神秘的華為工會章程
華為試圖進入美國市場,已經幾乎演變為華為公司和美國之間的拉鋸戰:華為妥協難以獲得機會,轉而采取冷漠對抗但也無濟于事,而這次通過《金融時報》釋放信息,卻又無法做到全然透明,或許也難以奏效。
這并不是華為的責任。
無論內部真實的情況是如何的,但華為并非上市公司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即便根據美國法律,私營公司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不公開自身的股權狀況,是一種權利。而美國政府甚至無權獲悉作為中國公司的華為的股權結構——就如同中國政府也無權獲悉美國私營公司的具體股權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