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斯克公司擁有18項業界專*,它的初始想法是向市場提供一種形態空前的時尚電動車。不過,特斯拉曾經在2008年把菲斯克告上法庭,引起了一場投資者之間關于電動汽車的口水戰:特斯拉指責,曾受雇于特斯拉的設計師亨里克.菲斯克把最好的設計私自留給了后來的自有品牌,使特斯拉多出了一個強勁的對手。
在2011年,菲斯克的混合動力汽車卡瑪預售開張就立即就得到了3000個訂單(特斯拉一年的銷量是22300輛),萬人迷影星萊昂納多還是卡瑪的主顧之一。然而,成立于2007年,曾經從美國能源部得到1.92億美元的貸款(承諾5.29億美元未實際發放),又從通用手上購入工廠的菲斯克,最終仍難逃破產的厄運。
按照電動汽車時代網CEO史寶華的歸納,很多美國電動車企業的失敗,往往是因為它們沒有設計出像特斯拉那樣具有鮮明市場概念的產品,或者沒有像特斯拉那樣,“以好的概念繼續獲得燒錢支持”。而對于中國收購者來說,菲斯科公司積累的專*,則有利于萬向減少開拓國際市場的風險。
菲斯克跌落谷底的原因包括決策混亂、品質管理不佳等,卡瑪還發生過自燃的事件。不過,在美國浸泡多年的上述萬向高管并不認為菲斯克無藥可救。他們對菲斯克的顧客進行調查后發現:“菲斯克的車盡管有很多讓人不滿意的地方,但他們仍然覺得車子的外觀非常漂亮,流線型跑車的設計,非常高端。”
菲斯克瀕臨破產,包括萬向、復星、北汽等機構,以及李澤楷的財團都有意對其進行收購。萬向一開始聯手豪華跑車改裝企業VL汽車(VL Automotive)進行收購,報價2000萬美元;而菲斯克的前CEO亨里克.菲斯克則選擇了李澤楷,試圖把全部資產賣給“小超人”在去年底組建的混合動力控股公司(Hybrid Tech Holdings LLC)。
“去年3月以后,萬向就開始跟菲斯克談,并且基本達成了協議。”一位萬向的消息人士說,“李澤楷原本就是菲斯克的主要股東,我們斟酌之下便退出了。”
不過這場收購最后演變為公開拍賣以及法庭上的多輪爭逐,原因是菲斯克的無擔保債權人反對李澤楷財團的收購計劃,反對用債權而非現金購買菲斯克。在破產法庭上,這些無擔保債權人提出了內幕交易等質疑,還譴責菲斯克與李澤楷財團之間的協議運作過于迅速。
事實上,菲斯克和混合動力控股公司在去年11月就達成出售意向并簽訂相關文件,由于美國假日的原因,僅僅給反對方留下了24天,給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留出的時間更短,法官認為這樣有違公正。更戲劇性的是,法庭原本計劃在今年1月10日宣布李澤楷財團接手菲斯克,卻因當天各方代表皆未到場而告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