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去年以來,以電動汽車、光伏產品、鋰電池為代表的高技術、高附加值、引領綠色轉型的產品成為我國出口新增長點。外貿“新三樣”增速領跑、比重提升,折射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趨勢。
工信部:推動智能光伏資源集約化整合協同
人民網北京6月15日電 (記者申佳平)6月14日,全國智能光伏產業發展交流會在云南省昆明市召開。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副司長楊旭東在會上指出,下一步要形成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合力,利用中央及地方相關渠道,推動智能光伏資源集約化整合協同。
去年以來,以電動汽車、光伏產品、鋰電池為代表的高技術、高附加值、引領綠色轉型的產品成為我國出口新增長點。外貿“新三樣”增速領跑、比重提升,折射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趨勢。
已開展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
楊旭東介紹,為推動我國智能光伏產業發展,在《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指導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五部門積極推進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統籌利用相關資源,支持智能光伏技術創新,開展智能光伏組件回收相關平臺建設,全面提升我國光伏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率。
二是組織開展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共遴選80家企業、93個項目入選試點示范名單,推動智能光伏創新升級和行業應用。
三是聯合有關部門在智能制造、綠色公路建設、綠色建筑標準、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等領域支持示范企業、項目發展,進一步樹立智能光伏發展大旗。
四是組織召開智能光伏產業發展交流會,形成案例匯編,總結推廣智能光伏產業發展的成效和經驗,擴大社會影響力。
五是會同教育部等部門印發實施《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智能光伏與新型儲能產品、重點終端應用、關鍵信息技術融合創新。
五方面推動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
楊旭東表示,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將會同有關方面重點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協同。進一步落實《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持續深化智能光伏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加強政策規劃銜接,共同研究解決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重點工作。
二是形成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合力。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引導金融投資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利用中央及地方相關渠道,推動資源集約化整合協同,支持智能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及公共服務平臺等建設。
三是支持試點示范和行業特色應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多元化智能光伏試點示范,培育若干國家級智能光伏示范企業和項目。鼓勵光伏企業與交通、建筑、農業農村、能源等領域企業探索可推廣可復制的智能光伏應用模式。
四是持續優化光伏產業發展環境。深入實施《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太陽能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發布,開展光伏電池尺寸等關鍵標準制修訂,指導建設智能光伏組件回收相關平臺。
五是堅定不移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組織召開中國-東盟新興產業論壇,加快光伏“走出去”和“引進來”,鼓勵人才、技術、標準等國際合作,支持企業在海外建設智能光伏工廠、開發智能光伏電站項目,為光伏治沙、光伏扶貧等先進智能光伏模式推廣應用貢獻中國方案。
人民網北京6月15日電 (記者申佳平)6月14日,全國智能光伏產業發展交流會在云南省昆明市召開。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副司長楊旭東在會上指出,下一步要形成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合力,利用中央及地方相關渠道,推動智能光伏資源集約化整合協同。
去年以來,以電動汽車、光伏產品、鋰電池為代表的高技術、高附加值、引領綠色轉型的產品成為我國出口新增長點。外貿“新三樣”增速領跑、比重提升,折射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趨勢。
已開展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
楊旭東介紹,為推動我國智能光伏產業發展,在《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指導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五部門積極推進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統籌利用相關資源,支持智能光伏技術創新,開展智能光伏組件回收相關平臺建設,全面提升我國光伏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率。
二是組織開展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共遴選80家企業、93個項目入選試點示范名單,推動智能光伏創新升級和行業應用。
三是聯合有關部門在智能制造、綠色公路建設、綠色建筑標準、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等領域支持示范企業、項目發展,進一步樹立智能光伏發展大旗。
四是組織召開智能光伏產業發展交流會,形成案例匯編,總結推廣智能光伏產業發展的成效和經驗,擴大社會影響力。
五是會同教育部等部門印發實施《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智能光伏與新型儲能產品、重點終端應用、關鍵信息技術融合創新。
五方面推動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
楊旭東表示,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將會同有關方面重點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協同。進一步落實《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持續深化智能光伏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加強政策規劃銜接,共同研究解決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重點工作。
二是形成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合力。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引導金融投資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利用中央及地方相關渠道,推動資源集約化整合協同,支持智能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及公共服務平臺等建設。
三是支持試點示范和行業特色應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多元化智能光伏試點示范,培育若干國家級智能光伏示范企業和項目。鼓勵光伏企業與交通、建筑、農業農村、能源等領域企業探索可推廣可復制的智能光伏應用模式。
四是持續優化光伏產業發展環境。深入實施《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太陽能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發布,開展光伏電池尺寸等關鍵標準制修訂,指導建設智能光伏組件回收相關平臺。
五是堅定不移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組織召開中國-東盟新興產業論壇,加快光伏“走出去”和“引進來”,鼓勵人才、技術、標準等國際合作,支持企業在海外建設智能光伏工廠、開發智能光伏電站項目,為光伏治沙、光伏扶貧等先進智能光伏模式推廣應用貢獻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