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信業來說,這兩件事都意義重大,前者將有可能成為網業分離的破冰試水;后者則在沖擊電信行業業績同時,對運營商的業務模式產生深遠影響。
一、先來看一些事實:
1、關于基站共建,其實早有思考與嘗試,也一直有被推動。
早在2008年10月,工信部就曾出臺《關于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緊急通知》(工信部聯通【2008】235號),要求將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工作,作為電信行業改革和發展的一項重點,希望以此“杜絕同地點新建鐵塔、同路由新建桿路現象;實現新增鐵塔、桿路的共建;其他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其后,三大運營商曾在多地試水三方共建鐵塔,“但共建的基站物權屬性一直存在產權不清的問題,所以三大運營商基本還是處在各自為陣的狀態”(引語出處: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王春暉評論)。
2014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通信服務青海公司總經理鄧曉輝提出,“建議國家整合資源設立基站公司”。他表示:隨著4G商用的來臨,4G基站建設也將大規模啟動,而在此建設過程中,首要避免的問題就是重復投資、過度占用土地等資源、電能消耗等問題。
2、針對鐵塔公司的籌建,今年3月26日,由國資委牽頭,會同工信部,組織三大運營商召開過一次協調會。此次會議研究討論了鐵塔公司組建涉及的重要問題,明確設立鐵塔公司協調組和籌備組。其中,協調組負責協調公司組建中的重大事項,籌備組負責具體的公司組建工作。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副書記張喜武任協調組組長。(信息來源:財新網記者覃敏報道,該信息我亦獲得其他渠道消息證實。)。
3、關于營改增的一些情況,科技雜談在2014年4月29日的文章《電信“營改增”陣痛》中已經有詳細分析(可關注科技雜談后,在“歷史消息”中查看),此處不再贅述。
4、中國移動上市公司4月20日發布公告稱,由于增值稅屬于價稅分離的價外稅,“營改增”后,營運收入將相應減少,并且目前本公司成本和資本開支中能獲得的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較少,如折舊攤銷、人工成本等項目不能抵扣,營運支出和資本開支將略有下降,因此預計短期利潤將受到較大的負面影響。
由于資本開支的下降將相應減少以后年度的折舊,因此對利潤的負面影響后續將有所降低。
但長期來,營改增看有利于優化業務模式與營銷方式,促進企業發展轉型。隨著試點行業的增加及企業進一步深化轉型,預計負面影響程度將逐年減弱。中國移動將繼續密切關注“營改增”具體政策的最新情況,深入研究,積極應對,及時優化流程,完善管理,改造系統,強化培訓,努力建立適應增值稅的運營管理模式,并不斷提升增值稅管理水平,致力爭取降低“營改增”對公司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再來簡單談一談我對鐵塔公司的分析:
1、從前文提及的信息來看,此事的主導方為國資委,而不是工信部。
2、目前組建的,僅為鐵塔的共建,但如果僅僅著眼增量,鐵塔公司的實際體量與意義都非常有限,所以它的未來的最大可能,是著眼于整合三大運營商的存量網絡資產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