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
2013年,煤炭產能過剩形勢更加嚴峻,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皆有意出手救市;電力改革重啟呼聲頗高,卻看不到明朗的政策預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主管部門應在能源管理職能上向社會性監管轉變,其他部分可留予市場自行調節。
“能源管理權力下放是政府職能改革突破口,但以能源項目規模大小為標準不全面,重要的是從環境影響、能源利用效率、安全生產等角度制定過程管理新標準。”馮飛說。
煤炭過剩:市場矯正效果好
記者:您如何看待我國目前能源領域的供求關系?比如近期的煤炭市場。
馮飛:回溯到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時,我國能源處于階段性過剩局面。后來到2002年以后,特別是從2004年開始,我國能源供應出現了全面緊張態勢。但從去年開始,隨著經濟增速下滑,能源供求崩緊的局面又開始逐漸緩解。
我國能源領域的產能過剩問題,突出集中在煤電領域。目前看,煤炭呈現產能過剩態勢,但總體并不嚴重。近兩年,由于煤價倒掛造成火電利潤減少,火電投資增速明顯下滑,幾大電力公司火電投資的積極性不高。但由于電力需求增速也在下降,所以電力的供求矛盾現在并不特別突出,基本在合理范圍內。
記者:這是一種階段性過剩嗎?
馮飛:是。從長遠看,未來中國能源需求還要增長。增速雖然下滑,但是仍然較快。在當前基數已經很大的情況下,保持4%-5%的增長常態,凈增量仍然巨大。
記者:針對當前過剩,有觀點提出限制進口煤流入,這種措施能起效嗎?
馮飛:從長遠來講,中國整個煤炭供應的大格局,國外資源應占到一定比例。與煤炭年消費量相比,目前的煤炭進口規模非常小,未來提升至10%-20%的水平,可能是一個較好的格局狀態。
記者:為什么這樣說?
馮飛:我認為,一方面要利用好國外的能源資源,尤其是這種與能源安全關聯性不大的種類。雖說中國的煤炭資源總量和儲量都不小,但人均資源占有量還是很低,能夠用到國際上的資源就要盡量用到。
另一方面,國外煤礦的生產效率較高,價格也較低。進口煤在補充國內供應的同時,可以提升國內煤炭工業效率,逼迫國內企業進一步降低成本、創新技術。短期內,企業可能會在經營上面臨一些壓力,但長期來講,是好事不是壞事,應進一步提高進口比例。
記者:那您建議政府主管部門在哪些方面“伸出援手”?
馮飛:目前是煤炭行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拐點。在供求關系緊繃時,產業調整很難,因為需求不斷上漲,企業投資沖動強烈。眼下這個階段性過剩局面,恰恰有利于行業整合。
若想對當前局面有所突破,第一,主導跨省區的煤炭企業重組。當前的煤炭行業整合,基本基于一個地域范圍、一個省區市甚至更小的區域,很難做到全部資源的有效整合,也很難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效率非常高、安全有保障的跨區域型大集團。如能推動一些有影響力的重組,將產生以點帶面的全線突破。其次,政府應通過安全生產監管、推進和諧煤礦建設等手段來加速產業結構調整。
記者:總而言之,煤炭產業的發展還得依靠市場的力量?
馮飛:對,煤炭的階段性過剩通過市場的力量進行矯正,可能會有更好的效果。
當前煤價下降未必是壞事。從中國的能源價格來看,工業電價遠高于美國,只是居民電價相對較低。而近些年,美國的制造業之所以復蘇,正得益于其能源價格洼地。
前些年煤價高企造就了很多煤老板,也產生了很多社會性問題。未來很難重現過去那種能源資源溢價局面,但從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判斷,能源價格可能還會上漲。
能源管理:從社會性監管突破
記者:近期能源項目審批大放權,有人擔憂會造成地方盲目投資加劇,加重產能過剩。對此您怎么看?
馮飛: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力,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最重要的一個方面,是政府職能改革的突破口之一。過去由于對企業經營的直接干預太多,不限于能源領域,使得企業投資決策不完整,投資效率低下,市場機會受到很大影響。另一方面,電力、天然氣等能源產品價格的政府定價機制也很難拉動市場,難以對企業形成激勵。
能源領域的簡政放權是正確的。但權力下放以后,還需要一些配套管理政策和手段。要及時進行準確充分的信息披露,例如全國能源供求關系、煤炭等細分行業的供求形勢、各個企業和地方的能源供應形勢、投資動向等等。這些數據有利于引導能源企業的投資和地方政府的能源規劃。否則,基于不準確甚至不充分的信息的決策,也將是盲目的決策。
記者:此次審批放權多是“唯規模論”:規模小的地方批,規模大的中央批,您怎么看待這種標準?
馮飛:能源領域簡政放權的關鍵不是項目規模。其實,審批管理在美國等很多國家都存在,但是審批標準有所不同。過去我們“以批代管”,現在要從前置性審批轉變為過程監管,應以社會性監管為主要內容。比如項目的環境影響、能源利用效率、安全問題等。以煤企為例,資源回采率、百萬噸死亡率、資源利用率都可用以監管。
所以,現在的權力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