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領域新摩擦
盡管風塔本質上是鋼鐵制品,但也是風力發電設備的核心部件,是風葉的支撐設備,因此,這被業界看作是中美新能源貿易摩擦的又一案例。自去年開始,全球范圍內,光伏、風能等新能源領域國際貿易摩擦不斷。
最早是在2011年,美國風塔貿易聯合會向美國商務部和美ITC提出申訴,認為中國產品存在補貼,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在美進行傾銷,要求美方展開“雙反”調查。2011年在美國應用級風塔的進口來源地中,中國僅次于加拿大排位第二,輸美相關產品價值約2.2億美元。
18日,美國ITC的公告顯示,6位委員會成員中三人認為存在實質性損害或者實質性損害的威脅,三人認為沒有。但最終仍裁定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
根據美國的處理程序,隨后美國商務部將向海關簽發反補貼和反傾銷令,開始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征收“雙反”關稅。此前的2012年12月,美國商務部終裁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征收21.86%至34.81%的反補貼稅和44.99%至70.63%的反傾銷稅。
對個別企業影響大
鑒于中國已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風電國家,而我國風電企業市場主要在國內,這一雙反案目前對行業直接影響并不大,但是因為全球經濟低迷等,我國風電行業正處在低迷期。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提醒,以后中國風電肯定會加快國際化步伐,雙反的長遠影響更大。
不過,對國內個別企業影響較大。記者從天順風能了解到,其在美國商務部公布的調查期(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內,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產品銷售收入為36391萬元,約占公司年度營業收入的38.64%。天順風能方面稱,對后續公司對美國市場的出口訂單的承接會帶來不利影響。不過,公司位于丹麥的歐洲生產基地已經正式投產,首批風塔產品已順利完成交貨;其將繼續穩步推進國際化工廠布局,進一步加大對國際市場及國內市場的開拓力度,以避免美國雙反對公司經營業務帶來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