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國能源消費問題為36.2億噸標煤。
會議提出,將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加快形成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雙控制的新機制,民間稱為“雙控”機制。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此前了解到,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但能源消費總量在地區間的分解仍然在進行中,尚沒有確定。
能源消費總量重在分解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方案關鍵在于在地區間分配能源消費總量,能源消費總量與經濟增長關系密切。
國務院強調,為了實現這能源消費總量的目標,要建立分解落實機制,把總量控制目標科學分解到各地區,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的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負總責。
此前,各地方省市為給經濟發展留出更大空間,在已經出臺的地方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方案中,一般都將本地GDP增速調高,能源增速也相對較高,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政策有出入。而且能源消費總量和電力消費量目標只是預期性目標,并沒有約束性。
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委員周鳳起對本報稱,能源消費總量是根據減排倒推的目標,目標會逐漸具有約束性。據記者了解,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施方案中配套有對地方的考核,采取省、市、縣三級考核,并對落實情況打分,形成對地方政府的約束。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初衷是應對環境壓力,所以主要控制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在此前一個論壇上,國家氣候中心主任李俊峰曾稱,能源供應和消費革命就是革煤炭的命,提高新能源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例。
一西部省份地方官員對記者分析說,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對煤炭生產主力省區的影響較大,西部水資源豐富,受此影響不大。
新能源“填空”
限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同時,是鼓勵新能源以及清潔能源發展。
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在去年底舉行的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上,談到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時就稱,要下大力氣抓好節能減排,強化政策引導,加大差別電、懲罰性電價制度。
一名接近能源政策制定的官員直接指出,電力改革和新能源發展受到電價制約較大,沒有電價形成機制的改變,什么改革都是徒勞。
新能源各項指標已經一提再提,根據剛公布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太陽能、風電、水電的目標都已確定。
中海油能源研究院首席研究員陳衛東表示,與風電、光電等新能源電力比較,提高天然氣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更加緊迫。公開資料顯示,天然氣在我們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雖然從2007年開始提高,但2012年也僅達到5.5%的水平,而全球平均水平為25%。
不過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領域受到價格形成機制的限制都很大。天然氣價格改革2011年底在廣東、廣西試點,以更加市場化的方式形成天然氣價格,但全國推廣卻沒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