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軟管和軟管組合件共抽查了河北、山西、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廣東等9個省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依據GB/T3683.1-2006《橡膠軟管和軟管組合件鋼絲編織增強液壓型規范第一部分:油基流體適用》和GB/T10544-2003《鋼絲纏繞增強外覆橡膠的液壓橡膠軟管和軟管組合件》等國家標準要求,對靜壓力試驗、爆破壓力試驗、長度變化率、脈沖性能、低溫屈撓性能、耐臭氧性能、標志、泄漏試驗等8個主要項目進行了檢驗。
結果顯示,21家企業的2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有16批次產品“脈沖性能”不合格,涉及沈陽長城橡膠廠“北雁”鋼絲增強液壓橡膠軟管、昆山市浦江膠管有限公司“FAPAI”鋼絲增強液壓橡膠軟管和軟管組合件、蘇州華東橡膠工業有限公司“勝達”鋼絲增強液壓橡膠軟管和軟管組合件、馬尼托瓦克東岳重工有限公司鋼絲纏繞增強外覆橡膠的液壓橡膠軟管組合件、青島協榮液壓技術有限公司“FYOEI”鋼絲增強液壓橡膠軟管、山東巨野巨工管業有限公司鋼絲增強液壓橡膠軟管等產品。
另外,廣州市中南精工橡膠制品有限公司、廣州市力豹膠管有限公司、河北遠通特種膠管有限公司、河北同達昕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企的鋼絲增強液壓橡膠軟管,各有一個批次產品“耐臭氧性能”不合格。漯河市利通橡膠有限公司的“Pikes”鋼絲增強液壓橡膠軟管有一個批次產品低溫屈撓性能不合格。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對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