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議我國能盡快建立起發展重大技術裝備自主核心技術和產品的激勵機制。一是國家出臺相應的經濟政策,支持和鼓勵企業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產品,給予一定程度的免稅或貼息或獎勵,尤其是對領軍人物給予重獎。對于已出臺的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政策,應盡快出臺實施細則,予以實施。二是對從事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國家應在研發新產品的過程中給予投入性的支持;在3~5年內,在相應的產品稅收上應給予一定優惠,扶持企業盡快成長壯大。
第二,要重視人才的培養和激勵。一是特別注意培養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著重培養創新能力和創新意識。二是按市場規律調整高校專業結構,培養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所需的領先人才;同時,有預見性地增設極具發展潛力的專業,培養待興產業的超前人才。三是按市場規律大力發展職業技能教育,并擇機試點將三本學生轉向進行職業技能教育。四是在吸引人才上,應給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更多的優惠政策等。
第三,要大力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在融合過程中,實現產品智能化、服務網絡化、業務協同化。在產品智能化方面,提升產品附加值,使其成為占領市場高端的優秀產品。在服務網絡化方面,將服務做到客戶身邊,延長產品價值鏈,逐步實現企業從產品制造向產品增值服務轉型。在業務協同化方面,要快速響應市場需求,形成跨國家、跨區域、整機廠和零部件廠協同開發的自主開發體系,實現多國多地產品全球化同步設計和產業鏈全過程集成協同開發。
第四,建議國家對裝備制造企業出口能給予更多支持。如增加一些金融手段,在擴大出口的同時進一步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控制企業經營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