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人都是消費者,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涉及每個人切身利益,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黨的十八精神的需要;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擴大消費,拉動內需,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弘揚誠信經營,倡導依法維權,加強誠信建設,確保消費安全,維護交易公平的需要。因此,我們必須從更高的層次,從事關全局、穩定民心的高度來認識其重要意義。
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對政府,是一個行動;對經營者,是一個考驗;對消費者,是一個節日。政府的各個相關部門,都要把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當作一項重要職責認真履行。工商、質量監管、計量、物價、衛生、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來,大力宣傳依法維權的法律法規,用鐵的手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坑蒙詐騙消費者的行為,要努力完善消費者維權的社會監管體系,暢通消費者依法維權的通道,健全消費者維權機制。工商局是消費者依法維權的主力軍,要當好消費者的保護神。消費者協會要發揮與消費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當好消費者維權的代言人,加強消費者依法維權的網絡建設。作為消費者,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不要做“沉默的羔羊”,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勇于投訴舉報,索賠損失。各個新聞媒體,也要大力配合。對那些蓄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無良廠家、商家,要盡快曝光,讓他們上“黑名單”,讓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現出原形,讓他們聲名狼藉,體無完膚,傾家蕩產,以警醒心存僥幸的廠家、商家。我們也希望廠家、商家,嚴于自律,誠信經營,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在“消費者權益日”到來的時候,我們希望全社會形成合力,釋放更多正能量,共同參與、共同關心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讓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共同營造一個讓廣大消費者放心消費的環境,讓天天都是“3·15”,消費者天天都過節,讓假冒偽劣行為無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