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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4月21日,上海發布《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規定上海市海上風電項目每度電0.2元的補貼。這個補貼政策適用于上海市2013年-2015年投產發電的項目,根據實際產生的電量(風電按上網電量)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獎勵,獎勵時間為連續5年。單個項目的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接入應該沒有制約性的因素;第二,長期內必須需要連續一年以上的測風;第三,項目至少已經完成了預可行項目。也就是說這些項目在6月24日已經上報了國家能源局。
海上風電發展現狀
全國已建海上風電的總裝機是40萬千瓦(含樣機)。扣除樣機是5個項目,總裝機是35.4萬千瓦。其中有上海東海大橋一期10萬千瓦,剩余的4個項目都在江蘇省。
2013年獲得國家能源局同意開展的項目有17個,主要分配在江蘇、福建、河北、廣東、海南、上海,總的裝機容量是410萬千瓦。
此外全國共有總裝機1100萬千瓦的項目正在開展,其中包括裝機超過700萬千萬的項目。
目前在建的海上風電項目大約有6個,總裝機是78萬千瓦。
目前已經核準待建項目6個,總裝機是135萬千瓦。
根據海上風電規劃和前期工作進展,國家規劃提出海上風電2015年開發建設500萬千瓦,2020年開發建設3000萬千瓦,從目前的情況到2015年的規劃目標實現有一定的難度。
海上風電規劃及項目進展
國內的海上風電規劃是2007開始進行的,首先是江蘇省開始做江蘇沿海的百萬千瓦海上風電基地的規劃。到2009年,以江蘇省海上風電規劃為藍本,制訂了海上風電工作大綱,啟動了沿海各個省市海上風電的規劃。截止目前,上海、江蘇、山東、河北、廣東、遼寧、大連的海上風電規劃已經獲得國家批準。浙江、福建、海南海上風電規劃正在審批當中,廣西的海上風電規劃正在編制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