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陽初起——“走鋼絲”的電網檢修工人
“五號文件”——理想很豐滿,壟斷現實卻很骨感!
“電力改革必須堅持市場配置資源的大方向。目前的問題是市場發育不足,而非市場失靈。”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曾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價格改革的含義應是從政府定價轉向市場定價。政府只為壟斷環節的輸電定價,其他環節價格由市場決定,這才是改革,煤電聯動、價格調高調低都不是改革。”
但目前的電力運行體制改革成了“夾生飯”電網公司仍在實行“吃差價”的贏利模式,其利潤直接與兩端的電力交易規模相關,這給直購電和新能源自發自用帶來了極大困難。
其實,電力改革10年前就開始了。2002年2月,在經歷了數年的爭論、博弈和妥協之后,國務院下發《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2]5號,下稱“五號文件”),揭開了電力改革序幕,提出了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四大改革目標,直指公平、效率、政府管理方式等根本性問題。
事實證明,“五號文件”只是理想。2002年底五大發電集團成立,廠網分開基本實現。在2002年完成廠網分開之后,根據原定的改革時間表,電力行業應在2004年基本完成主輔分離。但實際上,主輔分離改革卻在9年后才算有結果。其間,各主管部門意見分歧、“電荒”頻繁,包括2008年的雪災等原因都構成了改革阻力。2011年9月底,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電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能建)掛牌成立,主輔分離才算靴子落地。
主輔分離最終執行的方案有頗多折扣。因國家電網公司在電力設備制造領域野心勃勃,送變電企業等仍被保留在電網內部。而中電建和中能建亦被指業務龐雜。中能建共有電力規劃設計、電力和水利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電力及工程專用設備制造、電力及其他資源開發、國際業務和房地產開發七大板塊,與電網公司和發電公司在不少領域存在重疊。
割肉神華——真的“和廠網分開沒有關系”!
國家電網這些天和神華集團做了筆不小的生意——將國網能源100%股權轉讓給神華集團,此次重組涉及資產總額約550億元人民幣。(盡管當事雙方始終不愿證實該消息的進展,但是記者獲悉,相關資產轉讓可望在6月30日完成交接。)國家電網被迫在電網企業不該挖煤發電的質疑聲中剝離國網能源,割肉之情溢于言表。
國家電網剝離國網能源在最初的媒體報道中,被認為是在執行電力體制改革“廠網分開”這一步,但是電監會人士隨機表示這次交易無關“廠網分開”,國家電網新聞處也對記者再次強調,“跟‘廠網分開’沒有關系”。
5號文件明確,電力體制改革將按照“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的四大目標實施。“廠網分開”主要是指發電和電網兩塊資產分開。
國家電網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其實在“920項目”資產和“647項目”資產2007年通過拍賣等形式交給發電企業后,“廠網分開”這一步可以說已經完成,國網能源所屬的發電資產以前主要是承擔電網內部調峰調頻作用,根本不在“廠網分開”的范圍內。
資料顯示,在2002年啟動的電力改革中,原國家電力公司分拆為發電資產和電網資產兩大部分,不過有920.01萬千瓦和647萬千瓦兩部分發電資產被“暫時保留”在國家電網公司旗下,業內俗稱“920項目”和“647項目”。
對于這個問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磊表示,國網能源所屬的發電資產雖然這些年來一直是國家電網以調峰調頻名義運行的,但終歸還是發電資產,不符合“廠網分開”的原則,所以這次轉讓也是貫徹電力體制改革的問題。
雖然確實不算是“廠網分開”,但電網涉煤是不務正業的表現卻是多年以來飽受詬病的難掩事實。
“應該更徹底些,干脆把輔業推向社會,徹底跟電力系統脫鉤,沒必要再搞出新的大央企。”原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認為。
“五號文件”大致歸納為兩點,一是廠網分開,二是成立區域電網,最終輸配分開,并建立電力市場。然而,事實正好與當初的改革設計相反,目前國家電網公司轄下五大區域網公司基本被架空,其職能已由新成立的國網區域分部以及省網公司接手。區域電力市場處于進一步萎縮的境地,區域網最后被上收到國網或省里。很顯然,這個格局對市場化、電力結構,甚至對技術都是不利的。
“電網壟斷、監管乏力、價格行政管制的局面日漸嚴重,原有的改革成果都有可能變質。”業內人士無不擔心。
主多分離——不得已而為之的邁步!
繼電網主輔分離改革完成后,目前主多分離也進入到收尾階段,不久前報道稱,這項耽擱了近八年的改革終于將實現國家電網無多經(民營多種經營企業)的目標,并讓職工持股及享受分紅的福利成為歷史。
其實電力企業的主多分離改革從2005年開始啟動試點,但推行難度大、步履一直是十分緩慢。
為多家電力多種經營企業提供過管理、改制咨詢的天強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電力行主多分離改革一直沒能很好推進,就是因為主業和輔業在人員與業務上雙關聯的利益格局,全系統沒有動力去改革。
不過現在看來,此次改革終于開始“動真格”。按照國家電網的說法,國家電網到今年年底將再也沒有任何一家多經企業。
祝波善表示:“多種經營企業,這一步已到了不得不邁的狀況,否則就太遲了。”原來,動真格也是有著不得已而為之的難言之隱!
輸配分開——或讓電力體制改革不再“夾生”!
就我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主多分離”、“輸配分開”的電力體制改革方向,我國電力行業應如何改革呢?輸配分開或是最終出路!
“產業鏈中如果某一個環節是由政府管制的,其必將影響公平競爭,”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說。
政府在產業鏈某個環節管制所表現出的問題,在電力運行上尤為突出。如動力煤持續高位運行時,發電企業虧損加劇,價格部門調整上網電價,并視當時的經濟運行情況(特別是CPI值)來決定是否同時上調銷售電價。這幾乎就是目前中國處理煤電矛盾的全部思路。但電價調高后,往往會引發煤炭新一輪漲價,發電企業會再次提出煤電聯動要求,國家則再次調高電價。煤電每聯動一次,下游用戶特別是工商業用戶,都要付出更大的用電成本。這一煤電聯動的價格循環,根本無助于發電企業擺脫困境。煤電聯動實行了兩次就告擱淺,正說明這種解決方式不可行。
如何才能實現電力運行完全由市場定價呢?
“要解決我國電力改革中的種種問題,就必須加大對行政壟斷體制改革的推進力度。如果讓舊體制管制和行政審批的利益者來主導電力改革,囿于種種利益鏈條的捆綁,必然不可能放棄現有的模式。”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告訴記者。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更是進一步指出了改革的具體思路,“按照合理成本加規定利潤的規則,通過同業間資產量、輸配電量和運營效率的橫向比較,對各級電網企業分別實行單獨定價,確定并公布其年度準許收入總量和相應的輸電、配電所有路徑的過網電價。”
按王駿的說法,就是將政府行政定價轉為市場配置資源,以市場供求關系形成價格。在整個電力產業鏈中,輸電這一自然壟斷環節可實行政府定價,但在發電側和需求側則實現市場競爭。
所謂輸配分開,就是將輸電和配電環節從資產、財務和人事上分拆,輸電環節由電網管理,而售電環節則是將地方供電局改組為多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再輔之以購電大戶與電廠簽訂直供合同,把配電網的建設運行下放到地方。但相對主輔分離,輸配由于涉及電網的“公司賬本”,被認為分開的難度遠高于主輔分離,所以在主輔分離后,能否繼續實質性推進“輸配分開”則成為電力改革的“攻堅”階段,實施的困難很大。
打破電網利潤“黑洞”——除電網壟斷的核心突破口!
可喜的是,近日,國家電監會又發布《輸配電成本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核算及支出提出一系列監管措施。這意味著電力改革第三步“輸配分開”開始提上日程。
“成本核算和利益分割是實施電網輸配分離的兩個主要難點。”中投顧問研究員宋智晨告訴記者。
電網輸配電成本核算和支出一直被認為是電網利潤“黑洞”,而打破這一“黑洞”也被認為是打破電網壟斷的核心突破口。推行電網輸配分離改革,則成為實現這一突破的主要著力點。
對于目前的電力市場現狀,宋智晨打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他說,目前的電力市場類似于高速公路與汽車全部由一家公司經營。而如果分開,這家公司只負責高速公路的建設和維護,汽車運輸則由無數的小公司負責運營。對應電力市場來說,輸配分開后,輸電市場仍由電網企業壟斷,但是由于成本透明,電網企業只能獲得“過路費”,下游的配電市場則有大量的配電公司進行市場競爭。因此,“電網輸配分開導致電網企業不再參與下游的配電市場,僅是專門負責電力運輸。這樣就會打破電網企業對下游市場的壟斷,實現電力市場的自由競爭。”
這一模式在國外已運行得比較成熟,以北歐電力交易體制為例,為實現競價上網,保證消費者用上最便宜的電,北歐將電力產業鏈拆分為發電、輸電、配電與用電四個不同主體。
其中,發電與配電,由民營公司運營,而輸電則由壟斷但非贏利的國家電網公司負責。在整個交易鏈條中,國家電網的任務是保證電力安全高效傳輸,只收取過網費。配電方和用電方可通過場外交易或場內交易方式,直接與發電方進行報價交易,最終依靠競爭形成的成交價格便是市場電價。
從國內情況看,由于輸配分開遲遲沒有實質進展,導致電網從電廠購電、再躉售給用電者的壟斷角色無法改變,競價上網的買賣雙方被電網這一壟斷者阻隔,市場電價的形成遙遙無期。因此,從電力改革下手,才能順利實現資源品價格改革的目標。
按照這一方式,電網企業的利潤不再與交易電量有關,其公用事業屬性得以顯現。比如,在“吃差價“模式下,由于新能源自發自用減少了電網的銷售電量,因此遭遇種種現實阻力。而目前的風電發電成本已低于大部分地區的工商業銷售電價甚至居民電價,如果掃清接入電網和多余上網的障礙,將真正在用戶側調動發展新能源的熱情。而傳統的火電等發電企業也不會只哭窮,而是會想方設法降低管理運營成本,提高效率,以增加其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