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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 創始團隊之間、創始人與資本之間的博弈是過去十幾年間中國企業界頻繁上演的紛紜戲劇,其本身也反映了中國民營企業從野蠻生長走向規范治理的必然過程。而對創始人來說,在企業壯大后,他扮演怎樣的角色才對自己一手締造的企業最有利?這其實是一個特別值得深思的命題。很不幸,吳長江與雷士這次給我們提供的是反面案例。董事長王冬雷,這個人很大可能是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
王冬雷自稱,“對吳長江一直是非常的信任”,“可事實呢,人心叵測,遇人不淑”。
雷士照明的三次控制權風波
1998年雷士照明成立至今,經歷三次大的控制權風波,每一次的主角都少不了吳長江。
雷士照明最初由吳長江、胡永宏、杜剛三人合伙創辦,根據出資比例,三人分別持股45%、27.5%、27.5%。2002年,吳長江股權被稀釋,三分均持股份。2006年,吳長江斥資1.6億人民幣,收購胡永宏、杜剛所持三分之二股權,雷士照明進入吳長江全面掌權時期。
第一次股權風波的平息,為第二次風波埋下了伏筆。為了獲得收購資金,吳長江四處借貸融資,背負了巨大的資金壓力,最終不得已,吳長江以稀釋自身股權為代價,先后引入財務投資者軟銀賽富、高盛和施耐德電氣。
2012年,吳長江被董事會罷免董事長、CEO等一切職務。為了奪回雷士照明的控制權,吳長江找到王冬雷,簽署“秘密同盟”——王冬雷入股雷士照明,擔任董事長,協助吳長江重回董事會,擔任CEO,并將“死對頭”軟銀賽富閻焱驅逐出局。
吳長江在雷士照明持股情況(摘自雷士照明2014年中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