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前,同樣在北京。雷士控股現任CEO王冬雷也召開了一場發布會。王冬雷指出,公司前CEO吳長江被查出利用職務之便,從2013年開始,先后三次為重慶兩家公司進行違規擔保,這使得公司可能遭受1.73億元的經濟損失。雷士照明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談鷹:
談鷹:在8月29日,公司要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重慶雷士銀行帳戶進行查封,在查封過程當中我們已經發現這些賬戶有異常,在之后法院在提供給我們一些相關的文件上面,這個時候我們發現原來公司資金已經早被做了違規擔保,這些擔保在公司董事會完全不知情情況下面發生的。
雷士照明代理律師指出,吳長江涉嫌刑事犯罪,有三宗罪,一是涉嫌挪用資金罪或職務侵占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三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雷士照明表示,將進一步采取行動,在中國大陸及香港提起控訴,追究吳長江的法律責任。
不過,在今天的發布會上,吳長江和他的律師對于王冬雷所指控的內容做出正面回應。他們認為王冬雷的說法“有誤導公眾的嫌疑”。吳長江的律師熊智:
熊智:這個擔保的產生是有基礎根源的。因為雷士控股要在重慶建立一個叫雷士的大廈,而且這個大廈建立以后,政府給了你非常多的便利條件。比如說:稅收的優惠政策,包括員工的福利,建立這個大廈核心利益是雷士照明,那么你又不出資,人家向你借款,你又不借款,你提供一個擔保為你自己將來享受巨大利益的項目進行一個保障,為什么不行?如果真有錯誤,那也是管理錯誤,一定不是犯罪。
吳長江是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卻在爭奪企業控制權中,數次與公司股東爆發戰爭,本人曾三次被罷免CEO。此次與公司董事長兼大股東王冬雷爆發沖突,有輿論抨擊吳長江好賭、濫用職權,為了利益拋棄雷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