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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9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下調了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全國燃煤發電企業標桿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了0.93分,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但是,本次上網電價調整并非業內期盼已久的煤電價格聯動,而是騰出降價空間主要用于疏導脫硝、除塵環保電價矛盾,也就是說本次電價下調無關煤電價格聯動。煤電價格聯動提出至今已有10年之久,但鮮見這一機制的啟動,煤電價格聯動難在哪里呢?企業消納煤價波動比例由30%調整為10%。平倉價飆升超過1000元/噸,到2011年年底的800元/噸發改委限價令,再到今年9月的不足500元/噸,煤炭價格經歷了過山車,早已經達到了聯動條件,但是在2008年之后,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就再也沒有啟動過。行業合計虧損700多億元,而煤炭行業當年利潤超過2000億元。
2008年成為發電企業的一個拐點,此后,發電企業的火電業務一路虧損。截至2010年,五大發電集團運營的436個火電企業中,236個企業虧損,虧損面達54%。而且從2008年后,五大發電集團的負債率均超過了國資委限制的央企70%負債高限。截至2010年底,五大發電集團運營的436個火電企業中,資產負債率超過100%、處于破產境地的企業達85個,占全部火電企業的19%。2013年后,煤炭價格一路下滑,電力企業有所好轉,但也受煤電聯營所累,自身擁有的煤炭企業成了包袱。
我國的煤電矛盾根源在于煤電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的根本差異,是政府計劃體制與市場運行機制的嚴重沖撞,是政府、煤企、電企、用戶、鐵路各方不斷博弈的結果,這也遠非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一個過渡性政策所能解決的。就是在2008年到2012年的“煤價高企電企虧損”時期,煤電聯動僅僅啟動了兩次,規定的6個月為一周期的聯動機制并沒有兌現。這也從一個側面證實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自身的缺陷,這也是極少動用的一個原因。
目前,不論是政府決策部門、煤電企業,還是社會各方都已經認識到煤電雙方無論是哪一方暴利或巨虧,都將對安全可靠、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以及國民經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因而應當建立避免煤電產業大起大落,維持長期穩定、供需基本平衡的煤電市場。這需要進一步深化能源體制改革,政府放權于市場,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讓煤電雙方不斷磨合,還原煤電市場的本來面目,才能真正激發和釋放市場活力,實現煤電產業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