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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桂林市光伏產業發展及分布式發電項目相關扶持政策對接會上獲悉,為了充分發揮價格杠桿引導資源優化配置的積極作用,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發展,我市將按國家規定,對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企業和個人,按全電量給予財政補貼,電價補貼標準為0.42元/千瓦時,對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本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0.4552元/千瓦時)收購。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指采用光伏組件,在用戶場地建設,將太陽能直接轉換為電能的分布式發電系統,是一種新型的、清潔的能源綜合利用方式,替代和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具有廣闊發展前景。
據市光伏產業辦相關人士介紹,近年來,我市光伏產業逐步發展,為促進光伏產品的應用,市政府對光伏路燈、殺蟲燈和抽水排灌應用項目連續幾年進行了扶持;去年,光伏分布式發電項目也在我市開始出現。此次會議組織市發改委、工信委和桂林供電局與光伏分布式發電項目業主、生產安裝企業和部分居民代表,進行相關政策對接和現場咨詢,目的就是更好地宣傳相關政策,提供高效服務,確保各級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促進我市光伏產業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