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今明兩年節能減排降碳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方案》明確,將加快發展低能耗低排放產業,力爭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 .5萬億元。
進度落后 形勢嚴峻
記者了解到,“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的約束性目標,但2011-2013年部分指標完成情況落后于時間進度要求,形勢十分嚴峻。“在此背景下,為確保全面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降碳目標,所以制定了本行動方案。”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稱。
根據《方案》,2014-2015年,單位GDP能耗、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兩年分別下降4%、3.5%以上。
國金證券研究員李治平認為,《方案》加速破舊立新,是形成調結構與穩增長的好組合。《方案》直言過去三年之弊,將中期調結構、短期穩增長相結合。中期調結構包括加速淘汰落后產能、加速產業轉型、改變能源消費結構、強化能評環評約束、狠抓工業、建筑、交運、公共機構四個重點領域節能等。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節能降耗考核指標,是引領一個地區科學發展的重要約束性指標。但現行的節能降耗考核評價體系基本上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僅注重考量萬元GDP能耗的下降幅度,而對萬元GDP能耗絕對值的地區差異性關注不夠。
對此,相關人士建議,一是在節能降耗考核評價體系中突出萬元GDP能耗絕對值的權重,明確萬元GDP能耗絕對值的約束區間。二是對萬元GDP能耗的下降幅度目標區別對待,對萬元GDP能耗絕對值高企不下的地區,要加大下降的幅度;反之,可減少降幅。
調能源結構“壓煤”仍是重點
淘汰落后產能作為節能減排的重要抓手之一,在《方案》中再次得到體現。《方案》明確,在提前一年完成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基礎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將進一步遏制“兩高”行業過快增長。
與此同時,“壓煤”繼續成為通過能源結構調整實現節能減排的重點。《方案》指出,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及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上耗煤項目,嚴格實行煤炭消耗等量或減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區2015年煤炭消費總量力爭實現比2012年負增長。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地級以上城市大力推廣使用型煤、清潔優質煤及清潔能源,限制銷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
此外,特別提出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氣優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比重提高到11.4%。通過推行電力需求側管理機制,力爭2014-2015年節約電量400億千瓦時,節約電力900萬千瓦。
環保部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能源結構問題與大氣污染緊密相關,與節能減排工作密切相關。“如果說淘汰落后產能關系到眼前的節能減排指標,那么,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則關系到中長期的節能減排效果。”
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表示,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升級,是促進節能減排的根本。必須加快推動產業結構優化,統籌解決好當前突出矛盾和長期結構性問題,把化解產能過剩、推動結構升級與優化產業布局結合起來,提高產業發展質量和核心競爭力。
價格政策助力節能減排
北京嘉華咨詢顧問公司行業分析師王曉麟認為,我國當前節能減排形勢嚴峻,這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進展緩慢、服務業比重相對較低、重工業特別是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偏快等因素密切相關。
據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透露,今明兩年,我國將實現形成節能能力1.47億噸標準煤,主要污染物減排能力750萬噸。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4.5萬億元。
為推動今明兩年的節能減排工作,《方案》明確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包括嚴格落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所得稅減免政策。實施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清理取消有關收費基金。開展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加快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等。
王曉麟認為,通過價格政策倒逼節能減排是此次《方案》的一大亮點。他表示,近期,相關部門陸續出臺如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電解鋁企業實行階梯電價政策,并逐步擴大到其他高耗能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落實燃煤機組環保電價政策等正是這一理念的體現。
湖南一家節能環保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為進一步推進節能減排降碳,構建促進綠色發展的長效機制,我國將積極推行市場化節能減排機制。此次《方案》充分強調了“市場化”的作用。在推進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的背景下,市場化的推進為民間資本進入環保行業提供了有效的路徑,行業發展面臨的資金和技術制約有望得到極大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