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五”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印發,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我國能源發展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必須通過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加以解決。要推進電力等重點領域改革,并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電和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
這位負責人指出,改革是推動能源科學發展的強大動力。《規劃》提出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構建現代能源市場體系。科學界定競爭性和非競爭性業務,對可以實現有效競爭的業務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積極培育市場競爭主體;對自然壟斷業務,加強監管,保障公平接入和普遍服務。加快國有能源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區域性、全國性能源市場,積極發展現貨、長期合約、期貨等交易形式。就繼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規劃》提出加快建立現代電力市場體系,穩步開展輸配分開試點,組建獨立電力交易機構,在區域及省級電網范圍內建立市場交易平臺,分批放開大用戶、獨立配售電企業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改進發電調度方式,逐步增加經濟調度因素,為實行競價上網改革探索經驗。建立理順煤電關系的長效機制。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兼顧電力市場化改革方向,統籌推進農村電力體制改革。
就理順電價機制,《規劃》提出加快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加大對電網輸配業務及成本的監管,核定獨立輸配電價。改進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機制。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大力推廣峰谷電價、季節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電價制度。
推進工業用戶按產業政策實行差別化電價和超限額能耗懲罰性電價,實施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