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關,甚至一個處長,都可能對建設項目的審批產生很大的影響。”在5月17日舉行的美國投資政策與實踐研討會上,國家能源委專家咨詢委員會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張國寶對本報記者如是說。
張國寶認為,項目審批的程序,以及審批時間過長和過難的問題,不是某一個人的問題。不過新一屆政府在主張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環節,這會加速政府職能的轉變和機關作風的轉變,也有利于能源建設市場化改革的進程。
在張國寶看來,轉變發展思路任重道遠。目前在能源領域仍有一些計劃經濟色彩濃厚的思維方法,比如把5萬千瓦以下的風電建設項目要拿到國家能源局備案,能源局出同意備案文才能往下走,實際是變相審批,這樣做的理由是防止棄風,控制風電總量;一些重大問題長期爭論而無人拍板;給各省分解下達能源消費總量。
張國寶認為,上述措施實際是計劃經濟的思維模式,費力不討好,收效甚微。
風電堵不如疏
記者:最近兩年來,國家能源局在新能源建設項目審批上,有哪些值得反思之處?
張國寶:就拿風電來講。由于棄風現象的存在,所以要限制,提出的措施是5萬千瓦以下的項目,要備案。
但是實際上,這不是備案,而必須有能源局回函。這已經不叫備案了,實際上還是審批,是變相的審批。不但有棄風的地方不能批,而且還把毎年各省能建多少的指標分解下去,一年國家批多少,每個省區批多少。這是典型的計劃經濟思維。
記者:這意味著限制風電發展了?
張國寶:是什么問題導致棄風?比如說是輸變電線路沒建起來,那么你應該建輸變電線路。不能說,你有棄風了,就限制你上風電。這是思維方法的問題。遇到棄風的問題,是限制風電發展,還是來解決導致棄風的問題?
前一種思路是,越限制越發展不起來;后一種思路會引導產業進入良性循環。這就和大禹治水的思路一樣,前面的人治水思路是哪里水泛濫了,我就是筑個堤,把你攔住。大禹不一樣,我要挖個渠,把你引走。這就是哲學思路的問題。
記者:也有人認為,審批風電項目,是考慮到風電還需要中央財政補貼。如果放開的話,可能會出現“地方請客,中央買單”的問題。
張國寶:現在他們還未完全想通,說是因為電價補貼問題。其實是找個理由,價格補貼的錢不夠,還應該再做大蛋糕,進一步壓縮成本,進一步應用先進技術上下功夫,少棄風效益好了,不是可以少補貼嗎?補貼是歸財政部在管,不是只靠能源局控制上項目解決的。
“長期爭論,無人拍板”
記者:像特高壓交流項目,這樣引起很大爭議的項目,在其可行性和經濟性上一直爭論不休,但也一直看不到主管部門的明確說法。
張國寶:對這種現象,我用的詞是,“長期爭論,無人拍板”。反對的人永遠反對,支持的永遠支持。既然有國家主管部門在這里,就得拿出意見來。在其位,謀其政嘛。要說有爭議,不少大的項目都有爭議啊。比如三峽,再如西電東送。我也不說上特高壓交流是對是錯,我就說“無人拍板”。因此,主管部門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都必須拿出意見來。
記者:像特高壓交流這樣的重大項目,是不是國家能源局做不了主,最后必須要國務院最后拍板?
張國寶:要你這個機構干什么?要你這個官做什么?要你就是來拍板的。即便有些項目可能要由國務院最后來定,哪怕是最后國務院出意見,主管部門必須有明確的意見報告國務院,現在是主管部門沒有明確的意見,“長期不拍,任其爭論”。以前強調,等電網發展“十二五”規劃出來之后再批,但現在“十二五”快過去三年了,電網規劃還沒出來,一直就這么拖著。這就是失職嘛。
記者:在我們現在這種體制里,有沒有糾錯機制,改變一個人對項目審批影響過大的現象?
張國寶:每一關,甚至一個處長,都可能對項目的審批產生很大的影響。比如一個項目到了分管處長這里,他對這個項目有想法,項目該報而沒報,那你拿他有什么辦法?項目審批的進程就會受到很大影響。我認為,項目審批的程序,以及審批時間過長和過難的問題,不會因為某個人而改變。
能源消費總控分解是計劃經濟
記者:據說,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分解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被高層給否了。對此,你怎么看?
張國寶:前兩年國家能源局有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還分解到每個省區。這就是典型的計劃經濟。而且,你根本控制不住,一個省的能源消耗,是由方方面面決定的,包括工業和每一個居民。如果控制得住的話,那么每個省的發展速度就被限定了。這種能源消費限額切塊下放的方式,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們都沒采用過,比計劃經濟還要計劃。這樣的方案就是典型的“規劃規劃,說說畫畫,墻上掛掛”。
那么,政府應該去做什么?應該在政策上引導和鼓勵社會去節能,去提供更清潔的替代能源。
記者:也有觀點認為,過去幾年,國家能源局有些過于重視能源項目,而在戰略上用力很少。
張國寶:以前我們還有西氣東輸和西電東送這些戰略布局的項目,可是,現在我們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