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與國際能源署(IEA)召開“中國低碳電力發展政策選擇研究成果”發布會。會上,IEA研究員RichardBaron表示,“由于大量使用煤炭,2009年中國發電所產生的碳排放量占了全國碳排放總量的42%。”為此,他建議在電力行業采用碳排放權交易,通過有效分配排放額來減少碳排放,以最小的成本達到環境目標。
電力行業減排之策
“我們設計的碳排放交易體系將僅直接影響化石燃料發電,即煤炭、石油、天然氣發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碳。”國家發改委能研所研究員姜克雋說。
據了解,中國的電力部門有其自身特點,主要是: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國有企業占據主導地位以及存在很多小型低效的發電企業等,這些都為開展碳排放權交易提供了空間。
電力行業開展碳排放交易體系包括幾大核心要素,分別為排放上限,電廠級的排放許可分配,交易能力,一套排放的監測、核查和報告體系,一個可信的執行機制以及實現上述要點產生的價格。
“簡單來說,就是相關部門給電力企業確定一個排放配額,高于此額度的排放企業需支付一定費用,向碳交易機構或者排放較少的企業購買碳排放額。”姜克雋解釋道,“目前而言,中國的發電部門主要有華能、大唐、國電、華電和中電投等五大集團,其他主要電力公司還包括中國三峽、廣東粵電集團、浙江省能源、神華和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這十家企業在2008年的裝機容量一共是4.5億千瓦,而當年中國的總裝機容量是7.8億千瓦,共排放14億噸二氧化碳。”
此外,在檢測與核查方面,姜克雋表示,其與IEA的研究報告確定了兩種實現目標的方法。第一種是,發電廠需要對其燃料使用進行報告,其中應該包括足夠的信息來估算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國內已有的CDM市場規則可以為之提供相關依據。第二種是,發電廠必須運行連續的排放監測系統來測量二氧化硫的排放,這些系統可以在提供少量額外費用條件下升級,實現對二氧化碳排放的測量。
核心難題:電價與調度
電力行業碳排放交易施行之后,帶來的首要直接問題就是電價的上升。
“為完成碳排放約束指標,同時保證電力供應,發電企業需要通過采取清潔能源發電技術、碳捕集技術等降低自身碳排放,或者通過碳交易實現減排目標。這些都會增加發電企業的運行成本。”清華大學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員對本報記者指出,“按照國際經驗來看,增加的這部分成本都會轉嫁到電價中,但現在中國的電價是受到控制的,電價不上漲,碳交易體系也難以維系。”
電監會一位不愿具名的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五大電力集團現在負債率較高,如果電價上調不了,再加上碳排放費用,企業處境將更加艱難。”
“只要電價能上調,我們企業也會配合。”中電投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
然而,電價上漲對于中國而言,不是一件易事。正因為此,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司長孫翠華才在會上表示,國家發改委能研所與IEA的研究“值得借鑒”,但真正操作起來,將有一定難度。
[$page] 除了電價之外,電力調度也成為了實施碳排放交易的一大難題。目前,電廠的調度一般基于當地政府的年度計劃,它規定了各個電廠運行的小時數。此前,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等部門曾聯合發布《節能發電調度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為的是節能和減少當地污染。“這個調度方法對于最高效的煤電廠和低排放技術來說很有利,它在試點省份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現在其推行起來難度仍然很大,主要因為電廠由于減少調度而相對減少收益沒法獲得補償。”一位業內專家對本報記者說,“調度方式不改變,高碳向低碳的發電方式也就難以轉換。”
此外,與會專家還指出,碳排放配額的制定以及分配如何確定也都是目前在電力行業實施碳排放交易的難點,仍需進一步研究。
碳交易還有多遠?
此前,國家發改委啟動了七省市碳交易試點。6月2日,國務院參事、科技部原副部長劉燕華在由中國國際經濟發展促進會等主辦的“2012首屆新興產業發展論壇”上也透露,目前,國家擬定的北京、天津、重慶、上海、湖北、廣東等七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已全面啟動,試點地區抓緊制定本地區碳排放絕對量和強度兩大指標方案,并建立各自區域內的排放交易體系。
“中國的碳交易已經開始起步。”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專家對本報記者表示,“但現在都還處于理論階段,具體怎么做國內都沒有實際經驗可以借鑒,我們與7省市的相關負責人有過多次接觸,現在都在拿方案的階段,目前電力行業碳交易他們也納入了考慮。”
根據去年10月國家發改委發布的試點要求,2013年底我國將在試點省市啟動碳交易市場,2015年建成全國性市場。
“執行這個時間表目前看來仍然有難度。”上述專家說。
此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宣曉偉也表示,碳交易市場的有效運行需要一系列的基礎和條件,包括全國碳交易體系的建立,地區和企業二氧化碳排放權賬戶的建立,地區和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的監測、核實、匯報,相關合約的執行等等。如何防止相關地區和企業在交易中弄虛作假,將是碳交易市場能夠存在并運行的前提條件之一。目前,節能減排工作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的強力推行,如果要轉到依靠市場機制來推動,那么在現有的市場環境下,政府是否有能力進行有效監管,各方能否保證企業進行誠信交易,都是很大的問題。
就電力行業建立碳交易體系而言,RichardBaron表示,將市場機制應用于政府管制的行業中會產生一些挑戰,但只要適當地加以引導,排放交易體系在中國電力行業就可以是一個實現低成本進行二氧化碳減排的有效政策工具。“這需要與中國研究機構和企業一起,對中國實施排放交易的實際經驗做進一步分析、監測和評估。”RichardBaron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