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剛剛發布其第五次評估報告,證明人類活動引起氣候變化的科學可靠性已經上升至95%之際,10月15日澳大利亞總理阿博特公布撤銷碳排放交易立法草案。這意味著原計劃執行至2015年的固定碳價即將終止,2015年之后,是否會有浮動的碳價體系,也面臨巨大不確定性。
2011年,澳大利亞前總理吉拉德政府突破了層層阻力,開啟了低碳變革之路。在當時設定的三階段碳稅政策中,2012年-2015年的第一階段實施固定碳稅,每噸碳排放支付23澳元;第二階段是從2015年開始實施浮動碳價,即建立澳大利亞內部的碳市場,為防止國際碳價的影響而限制價格浮動區間;第三階段將根據與歐盟的協議,在2018年完全與歐盟碳市場連接,與歐盟碳價統一。當時這一法案的實施,使得澳大利亞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的話語權大大提升。
作為發達經濟體人均碳排放最高的國家之一,澳大利亞政府在2011年通過的碳稅法案無疑是在歐盟之外所發出的最積極的碳減排信號;特別是在美國政府長期不作為、日本宣布不再參與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國際背景下,澳大利亞的逆流而上無疑更是具有特殊意義。
澳大利亞是以礦產資源品加工和出口為其重要經濟支柱的國家,碳稅政策的出臺是直接針對產業上游進行控制,通過增加排放成本的方式,倒逼其發展節能減排技術,實現減排目的。這無疑彰顯了澳大利亞進行低碳變革的巨大決心。2013年以來,隨著歐盟宣布減少排放權發放、提振碳價;美國奧巴馬政府出臺總統氣候變化特別行動方案,以及中國深圳碳市場的正式啟動,全球性碳市場建立的曙光似乎已經顯現。澳大利亞政府的這一舉措,再一次說明保守主義的抬頭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美國如果再次為共和黨執政,同樣可能會面臨后撤。
事實上,實施碳稅之后,澳大利亞經濟所受到的影響是多方面的,需要綜合評估。一方面,總體經濟增長表現趨好,2012年澳大利亞的經濟增長率達到3.6%,比未實施碳稅的2011年增長1.2%;同時,失業率也有微小幅度上升。另一方面,碳稅的實施,確實導致了鋼鐵、有色金屬等行業部分小企業的倒閉,以及大型企業產能向中國及其他新興經濟體的轉移。同時,由于上游能源企業具有較強的價格轉導能力,導致居民能源支出上升、生活成本增加,CPI面臨較大壓力。
作為重要的農業出口國,氣候變化與澳大利亞息息相關,極端氣溫的頻發、海平面的上升等氣候異常對澳大利亞的農業部門都是不利的。但很顯然,保守黨派為了贏得選戰,以能源、氣候變化政策來贏得選民的舉措不僅在澳大利亞,而且在全球眾多發達民主化國家都有先例,全球各國能否最終在德班平臺下建立起一致性的國際碳減排框架協議,前景依然非常不明朗。與此相關的低碳技術、碳金融市場的發展也隨之而面臨巨大的政策風險。
(作者系復旦大學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